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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週 出於神的事奉(週二)

 
 一個事奉主的人,必須看見神救贖的工作,都是神得著人的配合而作成的。若是人能看見這一個,在人裏面就會清楚領會,一切的工作都不能從人發起,不能從人開始,必須是從神那裏開始。…雖然這個道理,我們或者都懂得,但實在說,卻是很不容易經歷。
 所有在各地為主作工的弟兄姊妹,以及在各召會中負責的弟兄們,請我們每一位想想看,在我們事奉神的工作中,到底有多少是神起頭的?或者多是我們自己起頭的?在我們已往所作的一切事裏,無論是作得好,或是作得不彀好的,到底有多少是神起頭,是神發起的?這實在是個大問題。召會中一切的工作和事奉,都必須是神發起的,纔是神所要的。(認識生命與召會,二三三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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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認識、經歷、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,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】

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