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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週 複合的靈(週三)

 
 『聖靈』這神聖的名稱在新約裏是一個新的啟示。這名稱在舊約裏從未用過。(和合本中,詩篇五十一篇十一節和以賽亞六十三章十至十一節的『聖靈』,應當譯為『聖別的靈』。)當神進來豫備主耶穌的先鋒〔約翰〕,(路一15,)並為基督豫備人的身體時,(35,)首次使用這神聖的名稱。這指明聖靈與神的成為肉體有關。
 靈指神的性質,神身位的性質;聖指神性質的屬性。神的性質是聖的。成為肉體是將神的性質帶到人裏面的事。神渴望使祂所揀選的人在神聖的性質裏成為聖別,使他們能成為聖別,甚至和祂是聖別的一樣。(新約總論第四冊,一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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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