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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週 在愛神之尋求者的經歷裡,神的話乃是光的範圍(週二)

 
神的兒女絕不能著迷。著迷的人,都是看不見事情的真相的人。…我們要說到一點怎樣能看見事情的真相,怎樣能不著迷。…以賽亞五十章十節的話有點不容易讀。…這一節的話…意思是:你們中間有甚麼人是敬畏耶和華,聽從祂僕人聲音的呢?如果有人要聽從耶和華僕人的聲音,但他行在暗中,沒有亮光,那麼他怎麼作呢?他就『當信靠耶和華的名,依賴自己的神』。
屬靈的黑暗,不是人的火把所能除去的。光,是從神來的,不是從人來的。人的火把永遠不能叫人有屬靈的真看見。〔11。〕(倪柝聲文集第二輯第十六冊,二五九至二六○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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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認識、經歷、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,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】

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