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

第四週 點燈與燒香(週三)

 
詩篇一百一十九篇一百三十節說,神的言語一解開,就發出亮光。一天過一天,我們必須進入神的聖言;然後我們就會看見光並在光中,這光就是神自己藉著祂的話照耀出來。所以,我們不該照著我們天然的能力或所受的教育,來領悟或作任何事。
今天的基督徒因著許多種天然和人造的光而分裂;但我們必須受獨一、真正、上等的光所管制。這光就是我們那救贖並照耀的神。我們必須把這光應用到我們日常的行事中。許多聖徒過分運用他們天然的能力,甚至在召會生活中也如此;為這緣故,召會生活中有怨言和爭論。(腓二14~15。)我們不需要天然和人造的光。為著基督身體的建造,我們需要藉著神的話,在神聖、救贖、並照耀的光底下行事並生活。(新約總論第十四冊,三四八至三四九頁。)

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

第一週(週一)
【認識、經歷、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,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】

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