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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週 作神福音勤奮的祭司,在祂兒子的福音上,在我們靈裡事奉神(週六)

  信徒不僅在他們靈裡事奉神,也憑神的靈事奉祂。…〔腓立比三章三節上半的〕事奉,原文指像祭司的事奉。所有的新約信徒都是神的祭司。(彼前二9,啟一6。)因此,我們對主的服事,無論在那一面,都是祭司的服事,祭司的事奉,…在我們的靈裡,且憑祂的靈。(新約總論第六冊,三○三頁。)

第六週 作神福音勤奮的祭司,在祂兒子的福音上,在我們靈裡事奉神(週五)

  〔羅馬一章九節的『我靈』〕不是指神的靈,乃是指保羅重生的靈。這與心、魂、心思、情感、意志或天然的生命不同。在信徒這重生的人靈裡,有基督和那靈與信徒同在。(提後四22,羅八16。)在羅馬書保羅強調,我們所是的一切,(二29,八5~6,9,)所有的一切,(八10,16,)和向神所作的一切,(9,七6,八4,13,十二11,)都必須在這靈裡。保羅是在他這重生的靈裡,憑其中住著的基督,就是那賜生命的靈,並不是在他的魂裡,憑魂的能力和幹才事奉神。這是他在傳福音上的第一要點。(聖經恢復本,羅一9註1。)

第六週 作神福音勤奮的祭司,在祂兒子的福音上,在我們靈裡事奉神(週四)

  為著新約裡所啟示與信徒有關的一切要求,我們需要藉著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神聖分賜,接受神聖的供應。沒有這分賜,我們就無法接受供應;沒有這供應,我們就無法達到新約裡所題的要求。我們若要滿足新約對信徒的要求,就需要神聖的供應,就是三一神素質的供應。(新約總論第六冊,二九四至二九五頁。)

第六週 作神福音勤奮的祭司,在祂兒子的福音上,在我們靈裡事奉神(週三)

  保羅宣揚怎樣的基督?他所宣揚的基督不是那麼簡單;他宣揚內住的基督這榮耀的盼望。保羅宣揚一位奇妙的人物。沒有像保羅這樣的工人,基督這榮耀的盼望就無法完全的在我們裡面作工。 我們可能經歷了羅馬十二章一節,卻沒有達到歌羅西一章二十八節裡成熟的光景。在基督裡成熟的獻給神,乃是完成新約祭司職分之獻祭的末了一步。這獻祭需要三步:羅馬十五章十六節的得救,十二章一節的生命長大,以及歌羅西一章二十八節的生命成熟。這三步都是新約福音祭司職分的工作。按照神聖的啟示,拯救罪人,教導聖經,造就聖徒,並建立召會,都是福音的工作。傳揚神的福音,就是完成新約經綸的新約職事。我們必須為著神的喜悅負起這責任。(主今日恢復的進展,三四、三八頁。)

第六週 作神福音勤奮的祭司,在祂兒子的福音上,在我們靈裡事奉神(週二)

  我們需要來看保羅如何作他福音祭司的工作。按照新約的記載,他的工作有三步的獻祭。第一,保羅拯救罪人,將他們獻與神作可蒙悅納的祭物。(羅十五16。)第二,他養育信徒,帶領他們將自己獻給神作活祭。(十二1。)第三,他用全般的智慧警戒並教導每一位聖徒,好將每一位在基督裡成熟的獻上。(西一28~29。)他勞苦作工,照著神在他裡面大能的運行,竭力奮鬥。…將各人在基督裡成熟的獻上,就是將各人在基督裡成熟的獻與神。 主在新約中告訴我們,所有蒙祂揀選的人,就是今天的信徒,都是祂的祭司。(彼前二5,9,啟一6,五10。)…每位祭司在獻祭給神的事上,都必須非常殷勤,甚至積極進取。神不要祭壇上供物的香氣止息,祂喜歡這香氣一直升到祂那裡蒙祂悅納。…新約祭司主要的供物,該是得救的罪人,他們是擴大之團體基督的各部分,呈獻給神作新約福音的祭物。在舊約中,主要的供物是牛羊,這些乃是基督的豫表。今天我們獻基督,但不是個別的基督,乃是團體的基督。(主今日恢復的進展,二九、三七頁。)

第六週 作神福音勤奮的祭司,在祂兒子的福音上,在我們靈裡事奉神(週一)

  保羅作神福音的祭司,將基督供應給外邦人,乃是對神一種祭司的事奉;他傳福音所得的外邦人,也是他獻給神的祭物。藉著這種祭司的事奉,包括許多污穢不潔之人在內的外邦人,就在聖靈裡得以聖別,成為蒙神悅納的祭物,而從凡俗的事物中分別出來,並被神的性質和元素浸透,在地位和性質上都得以聖別。(見羅六19註2。)這聖別乃是在聖靈裡的,就是聖靈根據基督的救贖,將信入基督得了重生的人,更新、變化、分別為聖。(聖經恢復本,羅十五16註3。)

第六週 作神福音勤奮的祭司,在祂兒子的福音上,在我們靈裡事奉神(綱目)

  壹 『使我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,作神福音勤奮的祭司,叫所獻上的外邦人,在聖靈裡得以聖別,可蒙悅納』 貳 『我在祂兒子的福音上,在我靈裡所事奉的神,可以見證…』

第五週 祭司體系的兩種等次(週六)

  在彼前二章九節…族類、祭司體系、國度和子民都是集合名詞,指集體的信徒。作族類,信徒已經蒙揀選;作祭司體系,祭司團,我們是君尊的;作國度,我們是聖別的;作子民,我們是神的產業,是神特別買來並據有,作祂奇珍的產業。(多二14。)蒙揀選的族類,指我們是源於神的;君尊的祭司體系,指我們是事奉神的;聖別的國度,指我們是為著神一同生活的團體;買來作產業的子民,指我們對神是寶貴的。這些都有團體之意,因此我們需要建造在一起。(彼前二5。)(彼得前書生命讀經,一八六頁。)

第五週 祭司體系的兩種等次(週五)

  信徒在新約時代,照著神經綸所獻的屬靈祭物乃是:(一)基督作舊約豫表中一切祭物的實際,如燔祭、素祭、平安祭、贖罪祭、贖愆祭等;(利一~五;)(二)我們藉福音所救來作基督肢體的罪人;(羅十五16;)(三)我們的身體、讚美、並為神所作的事。(十二1,來十三15~16,腓四18。)(聖經恢復本,彼前二5註8。)

第五週 祭司體系的兩種等次(週四)

  聖別的祭司被分別出來,代表神的子民到神面前去,而君尊的祭司從神而來照顧我們,就像麥基洗德從神而來迎接亞伯拉罕,將餅和酒供應他。(創十四17~18。)一面,我們是聖別的祭司,總是代表人到神面前去;但另一面,我們從神而來,是代表神到人那裡去。我們可以實際的應用這一點;我們出外傳福音之前,應當在禱告裡到神面前,晝夜禱告,在神面前代表罪人。這時候我們是聖別的祭司。然後當我們到罪人那裡,向他們宣揚福音,代表神供應恩典和生命時,我們乃是君尊的祭司。(由基督與召會的觀點看新約概要,四二一至四二二頁。)

第五週 祭司體系的兩種等次(週三)

  因著人的墮落,罪進來攔阻並破壞神要將祂自己供應到人裡面,作人每日供應的這個定旨。因著撒但把罪帶進來,阻撓了神的定旨,所以罪的問題就必須解決。因此,纔需要帶進亞倫的祭司職分,好解決罪的問題。藉此我們能看見,亞倫的祭司職分,並不是神原初心意的一部分,乃是後來加上的。(新約總論第十三冊,九六頁。)

第五週 祭司體系的兩種等次(週二)

  信徒不但是聖別的祭司,也是君尊的祭司。聖別的祭司是照著亞倫的等次,而君尊的祭司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。麥基洗德是君王,也是君尊的祭司。(來七1。)(由基督與召會的觀點看新約概要,四二一頁。)

第五週 祭司體系的兩種等次(週一)

  祭司是甚麼人?…祭司就是事奉神的人。這個說法雖然是對的,但不彀完全。祭司不僅是事奉神的人,也是把神供應到人裡面的人。所有的基督徒都認為,祭司乃是事奉神的人,但很少基督徒知道,祭司至終更是把神供應給人的人。可以說,事奉神是次要的,把神供應給人纔是主要的。祭司職分基本的意義還不是事奉神,乃是把神供應給人。作為祭司,如果我們只懂得事奉神,而不懂得把神供應給人,我們就十分可憐。(希伯來書生命讀經,一七五頁。)

第五週 祭司體系的兩種等次(綱目)

  壹 在聖經裡,祭司的基本意義是祭司將神供應給人 貳 祭司體系的兩種等次,是聖別的祭司體系和君尊的祭司體系 參 聖別的祭司體系向神獻上屬靈的祭物 肆 君尊的祭司體系宣揚那召我們出黑暗、入祂奇妙之光的神的美德

第四週 點燈與燒香(週六)

  為著三一神與我們之間雙向的交通,我們需要聖膏油的塗抹,同時也需要聖香的焚燒。神以聖膏油塗抹我們,我們向神獻上聖香。這樣,神以聖膏油聖別我們,使我們享受複合的那靈;我們也以禱告的聖香滿足神,並執行神的行政。(真理課程三級卷一,二○七頁。)

第四週 點燈與燒香(週五)

  按照豫表,並沒有指明香壇是禱告的地方;這是我們的解釋。香壇乃是燒香的地方,而燒香豫表禱告。我們在香壇那裏該如何禱告?既然我們在神裏面,神也在我們裏面,並且我們既已在香壇那裏,我們就必須燒香。然而香是甚麼?香就是基督。基督是帳幕,基督是祭物,基督也是香。所以燒香的意思就是禱告基督。(出埃及記生命讀經,一八四九頁。)

第四週 點燈與燒香(週四)

  沒有血,我們就永遠無法進入至聖所,在遮罪蓋上與神相會。每次我們與神相會,都需要血。藉著贖罪的血,祭司們可以進入會幕;藉著血,祭司們能向神獻上香;也是藉著血,祭司們可以進入至聖所,在遮罪蓋那裏與神相會。 祭司主要的任務並不是獻祭物。當然他們是要獻祭物,但那不是他們的主要功用。祭司體系的主要任務乃是燒香。所有的祭物,其目的乃是為著燒香,就是禱告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冊,七三三頁。)

第四週 點燈與燒香(週三)

  詩篇一百一十九篇一百三十節說,神的言語一解開,就發出亮光。一天過一天,我們必須進入神的聖言;然後我們就會看見光並在光中,這光就是神自己藉著祂的話照耀出來。所以,我們不該照著我們天然的能力或所受的教育,來領悟或作任何事。 今天的基督徒因著許多種天然和人造的光而分裂;但我們必須受獨一、真正、上等的光所管制。這光就是我們那救贖並照耀的神。我們必須把這光應用到我們日常的行事中。許多聖徒過分運用他們天然的能力,甚至在召會生活中也如此;為這緣故,召會生活中有怨言和爭論。(腓二14~15。)我們不需要天然和人造的光。為著基督身體的建造,我們需要藉著神的話,在神聖、救贖、並照耀的光底下行事並生活。(新約總論第十四冊,三四八至三四九頁。)

第四週 點燈與燒香(週二)

  根據聖經,照屬靈方面看,祭司乃是完全被神據有的人。就著新約的意義說,祭司不僅是完全被神據有的人,也是完全被神充滿、被神浸透的人。舊約裏的祭司乃是新約裏真祭司的豫表、影兒。今天我們這些相信基督的人,乃是真祭司。我們這些祭司應當被神據有、被神充滿、並被神浸透。不僅如此,祭司也是絕對為著神的人,他的生命和生活全是為著神。他的生活和存在乃是為著神的,除了神以外,他不顧到地上的任何事。所以,祭司乃是被神據有、被神浸透且為神而活的人。他沒有別的興趣,他在每一方面、每一種情形下的惟一興趣乃是神。因著祭司被神充滿並被神浸透,他乃是屬神的人。在聖所裏點燈,需要這種人的事奉。為這緣故,我們強調點燈是祭司的事奉。(出埃及記生命讀經,一四九六頁。)

第四週 點燈與燒香(週一)

  帳幕作為會幕,就是神與祂的贖民相會,並向他們說話的地方,(利一1,)乃是豫表召會的聚會。因此,按豫表,點燈是指正確的聚會方式。在召會聚會中所作的每件事,無論是禱告、唱詩、讚美或申言,都該使燈照耀。(聖經恢復本,出二七21註1。)

第四週 點燈與燒香(綱目)

  壹 在神的聖所裏點燈是盡祭司的職任,祭司的事奉 貳 祭司體系的主要任務乃是燒香

第三週 基督作祭司的食物、衣服和住處(週六)

  讓我們察看自己:如果我們說我們是基督的身體,…我們是否表現神的性情,或者別的甚麼?我怕許多時候…我們所表現的乃是己,甚至是肉體…。許多時候,我們所表現的是己、肉體、魂、舊人、天然的生命,而不是神性的金。當我們表現這些反面的東西時,我們根本就在召會生活之外。…我們所表現的並不像會幕裡的幕幔。會幕裡的幕幔乃是表現基督所是的一切美麗光景。 我們是否表現出紫色所顯示的君王權柄呢?可是有時我們身上所表現的是嬰孩的光景,又軟弱又低下。再就是救贖又如何?我怕好些親愛的弟兄姊妹並不感覺自己的污穢。…他們很少人在與主接觸時深覺寶血的需要。…我們不覺得自己污穢,反而常常覺得自己是對的。我們何等需要表現主的救贖!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冊,六七三至六七四頁。)

第三週 基督作祭司的食物、衣服和住處(週五)

  在林後五章一至四節裡我們看見一個觀念,說穿衣就是住房。這幾節說到穿上一所房屋,而不說穿上一件衣服。因此住房就是穿衣,穿衣就是住房。我們所穿的衣服就某一面的意義說,乃是一所房屋。我們穿上衣服,就在房屋裡。…以弗所四章二十四節的『穿上』,意指穿上新人如衣服;這新人是照著神,在那實際的義和聖中所創造的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冊,六六六至六六七頁。)

第三週 基督作祭司的食物、衣服和住處(週四)

  所有的祭司都穿著細麻布褲子、內袍、腰帶,並裹上頭巾或戴上頂冠。(出二八40~42,二九8~9上。)此外,大祭司在內袍外面穿戴外袍、以弗得、肩帶和胸牌,又戴一面印刻的牌在頂冠上。(二八36~37,二九5~6。)(聖經恢復本,出二八4註1。) 細麻織的內袍表徵在受過對付的人性裡面,完全之義的遮蓋。細麻的頂冠表徵完全之義的榮耀。用繡花手工作的腰帶表徵那靈構成工作的加強。祭司衣服的這三樣,以及細麻布褲子,(二八42,)都表徵基督是義,遮蓋祭司整個墮落的人,(路十五22,林前一30,)使他們蒙保守在生命裡,而遠離死亡。(出二八43。)(二八39註1。)

第三週 基督作祭司的食物、衣服和住處(週三)

  祭司的衣服主要是為榮耀為華美,表徵基督神聖榮耀和人性華美的彰顯。榮耀與基督的神性(祂的神聖屬性)有關;(約一14,來一3;)華美與基督的人性(祂的人性美德)有關。基督的神性,由祭司衣服上的金所豫表,是為著榮耀;祂的人性,由藍色、紫色、朱紅色線和細麻所豫表,是為著華美。我們過彰顯基督神聖榮耀和人性華美的生活,就得著聖別,並彀資格成為祭司體系。(聖經恢復本,出二八2註2。)

第三週 基督作祭司的食物、衣服和住處(週二)

  有幾個〔基督徒〕真知道如何來喫基督呢?今日的基督徒…知道如何相信基督,跟隨基督,認識基督,敬拜基督,傳講基督,可是他們從未聽說過藉喫基督而享受基督。 怎麼說我們要喫主耶穌呢?…在約翰六章五十七節主說,『那喫我的人,也要因我活著。』我們必須喫祂。祂又說,『我就是生命的糧。』(35。)糧是給人喫的! 陳設餅是祭司們所喫的一種食物;…它表明基督作我們的生命和生命供應。為將基督像陳設餅一樣的對待並供應給別人,我們自己必須享受祂、喫祂,像喫陳設餅一樣。這就是說,我們必須藉著喫祂,而經歷祂作內裡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。 我們眾人必須學習喫祂、接受祂、享受祂作屬靈的食物。當我們將基督服事、供應給人的時候,我們自己也必須喫祂。正當我們去餧養別人的時候,我們自己也得了餧養。每次我服事的時候,頭一個得到餧養的就是我自己。服事完,我就飽足了;我的飽足是在於將基督服事給別人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冊,六五六至六五七頁。)

第三週 基督作祭司的食物、衣服和住處(週一)

  就祭司們的生活而論,他們需要有喫的,好在裡面得著力量、營養、飽足。他們也需要穿著,好在外面有遮蓋。食物與衣物是祭司們生活中兩項主要的必需品。當然除開衣食,還有住的需要。 四十年之久以色列人飄流在曠野,他們每天以嗎哪為食物。無論早餐、午餐、晚餐,只有一樣喫的,就是嗎哪!但是你們曾否想到,那些年間祭司們究竟喫甚麼?他們是否也是天天喫嗎哪?或者還喫甚麼別的?…〔根據利未記二章三節,〕祭司們要喫一部分素祭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冊,六五四頁。)

第三週 基督作祭司的食物、衣服和住處(綱目)

  壹 基督是祭司的食物 貳 基督是祭司的衣服 參 基督是祭司的住處

第二週 祭司的意義(週六)

  生命的新樣和靈的新樣都與那靈有關。生命的新樣與在復活裡的基督自己相關,祂是賜生命的靈。(林前十五45下。)『靈的新樣』這辭中的『靈』指我們重生之人的靈,有主,就是那靈,住在其中。(提後四22。)我們可以在靈的新樣裡服事,因為神更新了我們的靈。凡與我們重生之靈有關的,一切都是新的。凡出於這靈的,也都是新的。我們重生的靈是新樣的源頭,因為主、神的生命與聖靈,都在我們重生的靈裡。我們都必須學習不斷運用我們的靈。(新約總論第十冊,六三至六四頁。)

第二週 祭司的意義(週五)

  照著林前六章十七節,神生機拯救的目的,乃是要將信徒的靈與祂的靈聯調成為一靈—調和的靈。最終,這不僅是調和的靈,乃是與神成為一靈的靈;這靈乃是在神的生命和性情上(但不在祂的神格上)與神一樣。(神聖奧祕的範圍,五七頁。)

第二週 祭司的意義(週四)

  我們要來看神的靈與信徒之靈的聯結…。『聯結』這個辭我們用得很多,但是對神和人是如何聯結的,我們卻認識得不彀。神與人的聯結,完全是在於神靈與人靈二靈的聯結。神是靈,人有靈,二靈纔能相聯結合為一。但這二靈的聯結是如何發生的,乃是聖經中極深的奧祕,是人所難以領會的。(三一神終極完成之靈與信徒重生之靈聯結的果效,三二至三三頁。)

第二週 祭司的意義(週三)

  我們若把全部聖經仔細讀過,就會發現一個奇妙的事實,就是神在永遠裡,照著祂心意而有的計畫,只有一個目的,就是要人與祂調和。所以神在宇宙中,也只有這一個旨意,就是要把祂自己作到人裡面,來與人調和。祂創造是為著這件事,祂救贖是為著這件事,祂管教也是為著這件事。祂在宇宙中所作的一切,都是為著這件事。這是神在宇宙中惟一的心意,也是新約裡面神一切工作的惟一目的,和基本原則。所以我們要看一件事是否神的旨意,就要看在這件事上有沒有神人調和。若沒有神人調和,就無論那件事在人看來是多麼良善,多可稱許,還不是神的旨意。這實在是一個厲害的量度!(生命的經歷上冊,一九○頁。)

第二週 祭司的意義(週二)

  我必須重複的說,祭司不僅是一個為神作工的人,神並無意呼召我們為祂作甚麼。祂所要的就是盼望我們將自己向祂敞開,而答應祂的呼召,並且說,『主,我在這裡,不是豫備好為你作工,而是豫備好被你充滿,被你得著,並與你成為一。』除非我們與主是一,否則就無法為祂工作,也無法實際作一個祭司。祭司的主要功用不是工作,而是花時間在主面前,直到他在靈裡與主成為一。神所計畫要得著的祭司體系,乃是一個團體的人;這個團體人是充滿祂自己,且將祂滿溢出來的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六年第一冊,五六二頁。)

第二週 祭司的意義(週一)

  一個正確的人乃是祭司,就是事奉神的人。一位律師或教授若不事奉神,就不是正確的人。我們若不是事奉神的祭司,就不是正常的。你也許以為自己很不錯,甚至非常卓越;但無論我們多美好,我們若不是祭司,就不是正確的,也不是正常的。讚美主,我們能宣告,我們是事奉神的祭司!這意思是,我們乃是正常且正確的人。(出埃及記生命讀經,一六六一頁。)

第二週 祭司的意義(綱目)

  壹 祭司乃是專門為神的權益活著並事奉神的人 貳 祭司乃是接受神,被神充滿、浸透並浸潤的人,讓神從他裡面流出來,以至於成為神活的表現 參 祭司是一個在與神的調和中接觸神的人 肆 祭司是一個絕對並徹底與神調和的人 伍 祭司乃是在靈的新樣裡事奉的人 陸 祭司乃是事奉主的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