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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週 賜生命、複合的靈與在基督裏神聖的生命(週一)

 
基督這位末後的亞當,藉著復活並在復活裏成了賜生命的靈,以進入信祂的人裏面,如同活水的江河流出來。(林前十五45下,啟二一6,二二17下。)神是靈,三一神的第二者在肉體裏成了賜生命的靈。在基督復活之前神就是靈,但不是賜生命的靈。在基督的死與復活之前,神無法進到人裏面作人的生命。在人與神之間有許多消極的事物成為障礙。按照我們在創世記所看見的豫表,通往神這生命樹的道路,因著神榮耀、聖別和公義的要求,而被封閉了。(創三24,見創世記生命讀經三四七至三五三頁。)在基督的死滿足這些要求之前,墮落、犯罪、不潔的人完全不能取用生命樹,接受神作生命。(那靈同我們的靈,二三至二四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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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週(週一)
【認識、經歷、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,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】

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