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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週 祭司的國度(週三)

 
我們不該說,聖經中第一個祭司是亞倫,甚至也不能說是麥基洗德。亞伯獻祭給神,(創四4,)並且毫無疑問,亞當必定作過同樣的事。挪亞也如同祭司獻祭給神,(八20,)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,每個都築壇向神有所獻上。(十二7,二六25,三三20。)他們獻祭時,沒有一個是去找『正式的』祭司為他們獻祭。這證明每一個神的選民都是祭司。…祭司就是藉著在基督裡享受神而事奉神的人。神的心意是要祂所有的百姓都作祭司享受祂。神原初的心意是要擺出祂自己作生命樹,給人享受;而最享受神的人就是祭司。(在生命中盡基督身體恩賜的功用,八五至八六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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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認識、經歷、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,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】

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