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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週 羔羊作燈,有神作光(週四)

 
生命在那裡,光也在那裡。約翰一章四節說,『生命在祂裡面,這生命就是人的光。』這光是生命的光。(八12。)在啟示錄二十一章,我們有生命也有光。新耶路撒冷被光浸透,所以不需要日光。在新耶路撒冷,我們有三一神的榮耀作我們的光照。在新天新地新耶路撒冷裡沒有黑夜,沒有死亡,也沒有黑暗,反而有生命和光。這將使一切站立,而且秩序井然。
生命規律人,光管制人。在召會生活中我們沒有規條,但我們有規律人的生命和管制人的光。當召會滿了生命,就也滿了光。這樣,在召會中的每個人就都被裡面的生命所規律,而不是被外面的規條所規律;每個人都受生命之光管制,而且秩序井然。在生命和光裡,我們就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。(新約總論第四百三十六篇—中文尚未出書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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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認識、經歷、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,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】

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