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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週 羔羊作燈,有神作光(週五)

 
在以新耶路撒冷作中心的新天新地裡,萬有都將在基督裡歸一於一個元首之下;這將是以弗所一章十節的完滿應驗。…基督作為生命,若不能從召會身上照耀出去,成為列國的光,萬有就無法歸一於祂這元首之下。當列國都在城的光中行走,一切都不傷人也不害物,那時,對耶和華的認識就要充滿遍地,(賽十一9,)萬有就要歸一於基督這個元首之下。(新約總論第四百三十六篇—中文尚未出書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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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週(週一)
【認識、經歷、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,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】

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