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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週 藉著第四層的生命經歷,長成的團體人得以完成神的定旨(週三)

 
今天在召會生活中,該有一種光景,就是神在人裡面顯現出來。這意思是說,在召會中我們不僅該有清明的天,以及在寶座上的主,也該有在寶座上的那位在人裡面的彰顯。當召會有這種光景,在召會裡就有敬虔的極大奧祕—神顯現於肉體。(提前三15~16。)…在召會生活中,該有神顯現於肉體。要有這樣的光景,就必須在召會裡有神與人榮耀的聯結。在裡面我們應當有神,但神顯現於肉體,乃是藉著並在正常、正當的人性裡顯出來。(以西結書生命讀經,一五七至一五八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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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週(週一)
【認識、經歷、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,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】

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