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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週 領頭供應生命(週五)

 
在我們基督徒的生活中,我們不論處在任何的境遇,都必須把自己擺在死地;在家庭中,在召會裡,或在弟兄姊妹中間,都該自願的把自己擺在死地,讓神的生命得著機會,從我們裡面活出來。因此,聖經把我們得救的人比作一粒生命的種子,(太十三38,)若不死,就不生;惟有外面的體殼破裂,裡面的生命纔能顯明出來。為這緣故,主今天在我們身上所作的一切工作,就是殺死我們外面天然的人,使我們裡面神的生命得以活出來。這是新約中,關於基督徒的人生最深奧的思想,不是修身養性,去惡行善,乃是藉死得生,人死神活。(生命的話,五四至五五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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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週(週一)
【認識、經歷、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,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】

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