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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週 神的律法作為神活的話對愛祂之尋求者的功用和福分(週二)

 






律法有兩面—字句的一面和那靈的一面。〔林後三6。〕…你到底有殺死人的律法,還是有賜生命的律法,乃在於你的態度。你來就近律法的態度,若只是關切字句的誡命,並領悟你無法履行這些誡命,你所有的就是律法字句的這一面。然而,你若將律法的每一部分—所有的誡命、典章、律例、訓辭和判語,當作你所愛之神呼出的話,你就會有律法那靈的這一面。你不會在字句的律法面前戰兢,卻要喜樂的從作神的話、神的氣之律法的每一部分得餧養。(詩篇生命讀經,五五一至五五二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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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週(週一)
【認識、經歷、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,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】

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