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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週 對神最高、最完滿的經歷—以神為我們的住處,我們永遠的居所(週一)

 






我們要來看詩篇九十至九十二篇。我們讀這些詩篇時,需要尋求其中關於對神更深的經歷,以及與基督聯合的啟示。…九十篇開頭說到神是我們的居所。…毫無疑問,聖經是惟一說到神能作我們居所的書。詩篇四十二篇一節說到切慕神,如鹿切慕溪水。在傳揚福音時,我們也許告訴人,他們能喝、喫、並吸入主耶穌,但你曾否題到,他們能住在主裡面?住在主裡面比喝祂更深。我們許多人進入召會生活以後,都能見證喝、喫、並吸入基督,但你曾有住在基督裡的思想麼?(詩篇生命讀經,四八七至四八八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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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週(週一)
【認識、經歷、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,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】

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