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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週 第三大支柱—召會(一)召會作為神的國(週六)

 






在羅馬十四章十七節我們看見,神的國是公義、和平、並聖靈中的喜樂。當神國的權柄得以在我們身上運行,公義、和平、並喜樂將是我們日常生活的特徵。公義、和平、並喜樂含意甚豐,因這些項目是基督的彰顯。當基督彰顯出來時,祂就是我們對自己的公義,對別人的和平,並對神的喜樂。(新約總論第六冊,一八三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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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週(週一)
【認識、經歷、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,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】

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