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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週 第一大支柱—真理(二)認識神聖的真理,神聖的實際(週三)

 






當我們在光中行,我們看見一個又一個的實際。然而,當我們在黑暗中,沒有一樣事物對我們是實際的。相反的,一切都是虛空。當我們在黑暗中,我們沒有甚麼實際,因為我們甚麼也沒有看見。我們沒有實際的感覺,反而有虛空的感覺。
當我們住在神裡面時,我們就在交通裡。當我們在這交通裡,我們就在光中。這樣,當我們在光中行,基督、那靈、召會、基督的身體、基督身體的肢體,對我們都是實際的。我們可以見證並說,『讚美主,我看見基督、那靈、召會、基督的身體、和召會的立場!何等奇妙!這一切對我都是實際的。』(約翰一書生命讀經,七五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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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週(週一)
【認識、經歷、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,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】

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