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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週 受苦的基督,以及作為立定神新約經綸之因素的基督(週六)

 






詩篇四十篇八節說,『我樂意實行你的旨意。』這指明基督在祂成為肉體的使命中,甘願實行神的旨意,應驗並頂替舊約一切的祭物和供物,以結束神舊約的經綸,使祂能開始並立定神新約的經綸,(太二六26~28,)好產生並建造召會作祂生機的身體,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。主設立祂的桌子時,指明祂藉著死所流的血,乃是立定新約的因素。(詩篇生命讀經,二七七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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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