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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週 那靈(週一)

 






在舊約裡,那靈乃是神的靈,耶和華的靈,和聖別的靈。
創世記一章一節說,『起初神創造諸天與地。』下一節接著說,『神的靈覆罩在水面上。』因此,我們看見在神創造宇宙的事上,那靈乃是神的靈。
神在創造之後,就開始在人身上作工。神在人身上作工時,祂的名是耶和華。在神臨及人並眷顧人的事上,乃是耶和華的靈。(士三10,六34,創六3上。)(那靈同我們的靈,一六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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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