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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週 經歷三一神—藉著基督在一位靈裡得以進到父面前(週三)

 






三一神是一位神不錯,但有父、子、靈三方面的講究。子那一面的講究,乃是祂來為我們贖罪受死。但這不是說,子受死的時候,父不在那裡,靈也不在那裡。新約清楚的指明,當子死在十字架上時,父和靈也都在那裡一同經過死。(徒二十28,來九14。)因此,救贖乃是三一神完成的;但在講究上,乃是三一神在子裡完成的,是子成功了救贖。我們這些罪人,藉著悔改、相信,子的救贖就應用在我們身上,使我們罪得赦免、洗淨。所以藉著子,就是藉著子所成功救贖的功效,我們就有資格來到神面前。(聖經的四要素—基督、那靈、生命、召會,一○六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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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認識、經歷、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,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】

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