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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週 看見神在祂子民中間行政的原則,以及在使徒、長老、和眾召會的交通中,尊崇基督的元首權柄(週六)

 






行傳十五章二十二節說,『那時,使徒和長老同全召會,都認為…。』這段美妙的記載顯示,儘管會議是使徒和長老的聚集,但決定是同著全召會作的。使徒和長老認為,他們的決定應該是全召會能接受的。
二十八節說,『聖靈和我們,認為…。』這顯示主持會議的乃是聖靈。作決定的乃是這位主持者,就是聖靈,王的同在。然而,正如使徒和長老同著召會作決定,聖靈也同著使徒和長老作決定。這是正確的路。我們必須有把握,召會中的每個決定都是聖靈同著我們作的。(關於長老職分的基本原則,三一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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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週(週一)
【認識、經歷、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,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】

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