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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週 長老的資格(週六)

  〔提前三章五節〕指明長老照料召會的路…是作榜樣。這原則與彼得的教訓相符。他在彼前五章三節寫給長老們:『也不是作主轄管所委託你們的產業,乃是作群羊的榜樣。』…保羅的基本觀念乃是,長老不該憑權柄管治,乃要作活的榜樣來帶領,使召會其他的肢體可以效法。要照料召會,我們必須放下天然的觀念;照料召會主要不在於行政。新約啟示長老職分不在於用權柄管治,乃在於作榜樣。…作長老不在於地位或權柄,乃是完全在於生命。我們必須以自己的生活來建立榜樣。要成為好榜樣,我們必須愛主和祂的話,對付罪,恨惡己,並學十字架的功課。照料召會主要不在於事務,乃在於生命。我們若缺少生命,服事召會事務就沒有意義。我們所作一切與召會有關的事,都必須根據生命。 我們必須拒絕長老『辦』召會的這種觀念。甚至主耶穌所走的路,也是設立榜樣讓我們跟隨。(約十三15,太十一29,林前十一1,彼前二21。)因此,要作監督照料召會,我們必須如同父親照料自己的家,不是用權柄管治,乃是憑生活作榜樣。(關於長老職分的基本原則,五六至五七頁。)

第四週 長老的資格(週五)

  提前三章三節的頭一個條件是『不醉酒滋事』。正如『節制適度』與『清明自守』,『不醉酒滋事』也在於自制。…人一旦開始喝酒,就很難控制自己。…在這件事上,我們必須控制自己到極點。 下一項是『不打人,只要和藹』。這與前面所題的資格有關,因為許多醉酒的都會打人;人喝了酒就無法控制自己的脾氣。這裡基本的思想是,我們需要平靜且冷靜。喝酒激起並激動我們的脾氣,所以我們不該喝酒。我們若平靜,就不會爭吵或打人。和藹或溫和,就是在各種情形中都表現得合宜、有彈性。根據保羅的話,作監督很不容易。(關於長老職分的基本原則,五○頁。)

第四週 長老的資格(週四)

  作監督的另一項資格是他必須樂意待客。〔提前三2。〕樂意待客需要愛心,對人的關切和忍耐。合格的長老必須有這些美德。 沒有一事比待客更麻煩。待客試驗長老的資格。待客的原則是施而不受;這是受苦而不要求任何回報。待客的意思是喜樂的犧牲,卻沒有償報。長老必須有心和靈這樣待客。(提摩太前書生命讀經,五六頁。)

第四週 長老的資格(週三)

  在提前三章二節…保羅首先題起無可指責的資格。這不是指在神眼中的完全,乃是指在人眼中無可指責的光景。作監督的必須有好名聲,別人不該有說他壞話的理由。 作監督的應當只作一個妻子的丈夫。這含示對肉體的約束,是對長老高度的要求。這保守長老過簡單、純潔的婚姻生活,不受複雜、混亂之婚姻的糾纏。 作監督的應該節制適度。這裡節制適度,意思是自制、適度。 清明自守,指理解事物,不僅敏銳而且謹慎。在提摩太前後書和提多書,保羅多次用清明自守這個辭。召會生活中所有的聖徒都需要在悟性上清明自守。眾人必須有清明自守的美德。(提摩太前書生命讀經,五二至五三頁。)

第四週 長老的資格(週二)

  在提前三章一節…保羅…說,『這話是可信的。』這個發表指明他所要說的非常重要。 在一節保羅說到監督的職分,在二節說到監督。〔監督的職分,原文由『在上面』,與『觀看』所組成,指監督的功用。〕…地方召會中的監督就是長老。(徒二十17,28。)這兩個稱呼指同樣的人:長老,指成熟的人;監督,指長老的功用。第二世紀時,以格那提(Ignatius)教導,監督(主教)高過長老;這錯誤的教訓帶來主教、總主教、樞機主教及教皇的宗教組織。這教訓也就是召會體制中主教治會系統的根源。宗教組織和系統,在神眼中都是可憎的。 在提前三章一節裡保羅告訴我們,人若渴望得監督的職分,就是羨慕善工。動機單純的渴望,與動機不純的野心不同。主盼望許多弟兄有這裡所說的渴望。為著主的恢復,並為著眾地方召會的建造,需要正確領頭的人。因此,渴望得監督的職分不僅是正當的,也是可讚賞的。一面,我們定罪野心;另一面,我們寶貴許多弟兄渴望得監督職分的事實。有這種渴望的弟兄確實是羨慕善工。(提摩太前書生命讀經,五一至五二頁。)

第四週 長老的資格(週一)

  長老的資格在聖經中一直沒有被題起,直到保羅職事的較晚期。〔提前三1~7,多一5~9。〕…我們需要思想為何保羅在這之前沒有寫到長老的資格。行傳十四章二十三節記載了保羅在他第一次的行程中,藉著他的職事興起一些召會,隨後不久,就在這些地方召會中選立長老。這段記錄很簡短,完全沒有說到長老的資格。直到非常後期,保羅纔對長老的資格加以詳盡的描述。彼得也是在他職事的較晚期纔寫到長老的資格。(彼前五1~4。)保羅和彼得著作中所論到的長老職分,必定是根據他們多年的經歷與觀察。他們從自己所看見並經過的情形中有所學習。由於他們所看見的一切,他們懂得長老該有怎樣的資格。有了彀多的經歷和觀察之後,纔能看出這些專特的資格。(關於長老職分的基本原則,三七至三八頁。)

第四週 長老的資格(綱目)

  壹 提前三章一至七節裡長老的資格,實際上啟示了內住的基督作為復活的生命在我們裡面所能作的—參一4,16,三16,六12,19 貳 『人若渴望得監督的職分,就是羨慕善工;這話是可信的』—提前三1 參 『所以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,只作一個妻子的丈夫,節制適度,清明自守,端正規矩,樂意待客,善於教導』—提前三2 肆 『不醉酒滋事,不打人,只要和藹,不爭競,不貪財』—提前三3 伍 『好好管理自己的家,使兒女凡事莊重服從。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,怎能照料神的召會?』—提前三4~5 陸 『初信的不可作監督,恐怕他為高傲所蒙蔽,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審判裡』—提前三6 柒 『監督也必須在外人中間有好見證,恐怕他落在魔鬼藉著人的辱罵所設的網羅裡』—提前三7

第三週 看見神在祂子民中間行政的原則,以及在使徒、長老、和眾召會的交通中,尊崇基督的元首權柄(週六)

  行傳十五章二十二節說,『那時,使徒和長老同全召會,都認為…。』這段美妙的記載顯示,儘管會議是使徒和長老的聚集,但決定是同著全召會作的。使徒和長老認為,他們的決定應該是全召會能接受的。 二十八節說,『聖靈和我們,認為…。』這顯示主持會議的乃是聖靈。作決定的乃是這位主持者,就是聖靈,王的同在。然而,正如使徒和長老同著召會作決定,聖靈也同著使徒和長老作決定。這是正確的路。我們必須有把握,召會中的每個決定都是聖靈同著我們作的。(關於長老職分的基本原則,三一頁。)

第三週 看見神在祂子民中間行政的原則,以及在使徒、長老、和眾召會的交通中,尊崇基督的元首權柄(週五)

  行傳十五章啟示神行政中的幾個基本原則。第一,十五章的記載給我們看見,早期眾召會中沒有總會。許多基督徒以為耶路撒冷是召會起初的總部,控制並下令給其他眾召會。然而,我們在十五章看見情形並非如此,因為決定不是耶路撒冷召會作的。 十五章所啟示的第二個原則,乃是沒有一處召會可以憑自己作決定。當有幾個人來到安提阿召會,教訓外邦信徒必須按著舊約的律法受割禮時,難處就產生了。這完全違反福音的真理。因著…保羅和巴拿巴無法容忍這種錯誤的教訓,所以他們起了許多『爭執和辯論』。(2。)然而,無論是他們或是安提阿召會,都沒有為這事下定論,因為他們不認為自己有權柄如此行。保羅沒有擅自為王,作最終的決斷或命令別人。(關於長老職分的基本原則,二六頁。)

第三週 看見神在祂子民中間行政的原則,以及在使徒、長老、和眾召會的交通中,尊崇基督的元首權柄(週四)

  召會中所有的長老都需要看見他們是真正的祭司。他們是長老和祭司。作為長老,你有大祭司在你裡面,你能有分於祂的胸所象徵,祂愛的度量。你用基督的愛來愛眾聖徒,並帶著這愛的度量進到祂的面光中,仰望祂,讀胸牌石頭上的字母,就是讀召會的眾肢體。藉著讀召會的眾肢體,以他們為神聖打字機的字母,你就會得著一個字、一個辭、一個句子、一個段落,甚至一整篇的話,告訴你該作甚麼,並如何去作。(長老訓練第九冊,四九頁。)

第三週 看見神在祂子民中間行政的原則,以及在使徒、長老、和眾召會的交通中,尊崇基督的元首權柄(週三)

 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裡,把神在新約裡的行政這件事說得非常清楚。他吩咐在哥林多的弟兄們,把一個犯罪的人從召會的交通中挪開,(五13,)也就是從使徒和聖徒的交通中挪開。他巴望這惡人從召會中挪開,但他不會親自作這事,因為他不是直接的治理者。因此,他吩咐那些直接治理召會的人作這事。從新約的教訓和榜樣,我們可以知道,在哥林多的召會已經設立了一些長老。保羅這樣吩咐那些弟兄們,但他沒有在行政上治理。長老們纔是當地召會直接的治理者。新約神的國成文的憲法乃是使徒的教訓,就是完整的新約;在這國裡,直接的治理者乃是長老。(長老訓練第九冊,四七頁。)

第三週 看見神在祂子民中間行政的原則,以及在使徒、長老、和眾召會的交通中,尊崇基督的元首權柄(週二)

  當神將祂的百姓帶到曠野,祂是藉著摩西對他們說話。神是面對面的與摩西說話。但摩西的繼承者約書亞要從神得著引導,卻不是藉著祂直接的說話,像祂對摩西說話那樣,乃是藉著祭司以利亞撒所佩帶胸牌上的烏陵和土明。甚麼時候約書亞需要關於百姓行動的引導,他必須到大祭司那裡,大祭司就藉著烏陵和土明從神得著引導。 神在祂百姓中間的行政,不是專制或民主,乃是神治。這神聖的行政,這神治的實行,乃是藉那得著神指示的大祭司,與那執行這些指示的領導者配搭而得實行。(民數記生命讀經,三四六頁。)

第三週 看見神在祂子民中間行政的原則,以及在使徒、長老、和眾召會的交通中,尊崇基督的元首權柄(週一)

  神在這地上的行政,與召會的治理有密切的關聯。我們若要看神在這地上的行政,就需要看召會的治理。我們要研究這事,就必須回到舊約,來看神在人中間起初的行動。 在創世記,自從亞當墮落以後,神就在這地上在祂所揀選的人中間有行動。神藉著祂在創世記裡的行動,得著了一些重要的人物,至終得著了以色列家…這一小群人,但在以色列家我們不大看到神的行政。直到出埃及記所記載,摩西的時候,我們纔看到神的行政。(長老訓練第九冊,三八頁。)

第三週 看見神在祂子民中間行政的原則,以及在使徒、長老、和眾召會的交通中,尊崇基督的元首權柄(綱目)

  壹 我們需要看見神在祂子民中間行政的原則—出三16,四29,十二21,二八30,利八8,民二七21,申三三8,10 貳 我們需要在使徒、長老、和眾召會的交通中,尊崇基督的元首權柄—徒十五1~31

第二週 在生命中產生長老,好生機的照料召會(週六)

  屬靈的恩賜有兩類—神奇的恩賜,和照著恩典所賜之生命的恩賜。羅馬十二章六節說到照著恩典所賜之生命的恩賜,這些恩賜是我們屬靈生活中屬靈功用發展出來的結果。 在八節,保羅題到帶領的是一種照著恩典而有的恩賜,這是指召會中的長老。在召會中帶領就是治理。我們可能認為召會的治理不是出於任何恩賜,不是出於生命,也不是出於那靈。我們可能以為那完全是地位、組織的事,但十二章告訴我們,長老在召會中帶領、治理、盡功用,乃是一種照著恩典所賜的恩賜。這指明長老的帶領是生機的,是藉著生命而不是組織的。『長老職分』、『治理』、和『帶領』這三個辭,被基督徒誤解為組織的事。在充分的研讀聖經之後,我們能看見這些都不是組織的,乃是生機的。(長老訓練第九冊,八一至八二頁。)

第二週 在生命中產生長老,好生機的照料召會(週五)

  我們都必須學習,如何以合式的方式保養召會,使召會保持健康。我們不應當嘗試控制召會,那是組織。保養召會纔是生機的。 顧惜召會也是一件生機的事。『顧惜』這辭很難解釋。…以弗所五章二十九節第一註說,『顧惜是以柔愛養育,並以親切的照料維護,藉柔細的溫暖使我們外面軟化,好在裡面得著安慰、舒適的安息。這是基督照料祂身體—召會—的作法。』…母親把小孩抱在懷裡,就是在顧惜孩子。她溫暖小孩、安慰他、並使他快樂。許多時候小孩在母親懷中,母親會餧養他,他在母親的懷中接受一切。他得著住處、臥鋪、食物、飲料和安慰,母親也搖哄他,逗他高興。我信這些都包括在『顧惜』這個辭裡面。(長老訓練第九冊,七六至七七頁。)

第二週 在生命中產生長老,好生機的照料召會(週四)

  身為長老,我們需要全心專注於教導的事。照料其他的事,就如召會事務等,是需要的,但不如在話語和教導上勞苦那樣重要。長老應當忙於供應話語,並在基督徒日常生活和召會生活實際的事上教導聖徒。 長老是當地的牧人,作牧人就是作教師。因此,長老應當不斷的教導聖徒。為此,他們必須投注許多時間研讀真理。長老應當明白所有基本真理,如魂與靈的不同、召會的立場、真正的一、召會的定義等。長老也可以應邀看望一些聖徒的家,向他們講說某個真理要點或某件實行上的事,聖徒的親戚或鄰舍也可以來聽這樣的話。這種家中教導常比在大聚會中釋放信息更有功效。長老應當能彀回答聖徒所有關於真理的問題,長老的教導應當以真理的話浸透聖徒。(關於長老職分的基本原則,七五頁。)

第二週 在生命中產生長老,好生機的照料召會(週三)

  我們需要來思考,長老是如何選立的,或者長老該以何種方式產生。新約似乎啟示是由使徒選立長老。然而…聖經沒有說,以色列人中間的長老如何產生;聖經也沒有說,耶路撒冷召會的長老如何產生。這指明長老的產生不全在於他們的被選立。 長老的產生主要在於生命。一個家庭不需要選立父親。父親的產生不憑選立,乃憑生命。一個家庭裡有一位是父親,這是生命自然的情形。『長老』這辭的意思不過就是『較年長的人』…,含示這人是憑生命的長大和成熟而產生的。我們需要有深刻的印象:長老的產生主要不是憑選立,乃是憑他們在生命上的所是,根據長大和成熟而定。(關於長老職分的基本原則,一五頁。)

第二週 在生命中產生長老,好生機的照料召會(週二)

  長老在地方召會裡帶領。保羅在提前五章十七節說,『那善於帶領的長老,…當被看為配受加倍的敬奉。』所有的長老都應該能在地方召會裡帶領。這意思是說他們在任何事上,都應該領頭走在群羊前面。帶領的意思不是轄管,乃是設立一個榜樣,率先去作,好使別人跟隨。長老應該一直作榜樣。他們在帶領上不是轄管者,而是榜樣。(新約總論第七冊,一三八頁。)

第二週 在生命中產生長老,好生機的照料召會(週一)

  以色列人有長老,但舊約沒有告訴我們這些長老是如何選立的。同樣的,在新約我們可以看見,第一個地方召會—在耶路撒冷的召會—有長老,但他們何時、如何成為長老,卻沒有記載。然而,很清楚的是,長老非常重要。 行傳十五章二節說,『保羅、巴拿巴與他們起了不小的爭執和辯論,眾人就指派保羅、巴拿巴、和他們其中的幾個人,為所辯論的,上耶路撒冷去見使徒和長老。』這顯示當有關於真理的爭論時,不僅使徒牽涉其中,長老也牽涉在內。這清楚顯示,長老在神的行政中非常重要。(關於長老職分的基本原則,一三至一四頁。)

第二週 在生命中產生長老,好生機的照料召會(綱目)

  壹 長老的產生不是憑選立,乃是憑生命的長大—提前三1~7 貳 召會是基督生機的身體,長老該生機的照料召會—約二一15~17,羅十二4~8,彼前五2

第一週 神在祂子民中間行政的基本因素,以及將君王職分和元首權柄單單保留給神自己的原則(週六)

  任何一地召會的長老,若是沒有配搭,不管那些長老個人是多強,也是沒有用的。反過來說,只要有配搭,就是長老弱一點,還能過得去。強而沒有配搭,沒有用;弱而有配搭,還能過得去。…長老的配搭是極其重要的。 聖經給我們看見,每一個召會裡頭的長老,都是多數的。召會中不能只有一個長老;若是一個地方召會裡頭,只有一個長老,這是不正常的光景,而且是完全不合聖經的。召會無論多幼小,總要有兩三位以上的長老。為著配搭,長老必須是多數的。如果一個人甚麼都能作,甚麼都能擔,甚麼都能應付,那就像唱獨角戲差不多。但是長老治會不是唱獨角戲,乃是要大家合唱一臺戲,所以長老們必須要配搭。長老一失去了配搭,幾乎全數變作沒有價值。長老的價值都在配搭上,所以長老必須是多數的。(長老治會,一一九頁。)

第一週 神在祂子民中間行政的基本因素,以及將君王職分和元首權柄單單保留給神自己的原則(週五)

  我們若寧願閒懶,為要貪圖方便,就找別人為我們作一切事,這會開門讓王進來,正如掃羅進來在以色列人中間作王。長老們尤其不該懶散,或走方便的路。他們需要殷勤,願意背負擔子。我們要得著神的祝福,就不該開門讓王進來,也不該想要作王。聖經清楚啟示,神在祂的行政裡不要有屬人的王,因為祂不要任何人篡奪祂的元首權柄和君王職分而頂替祂。元首權柄和君王職分必須單單保留給神自己。神差遣祂的使徒,並在祂的子民中間立了申言者和長老,但祂沒有意思要立王。(關於長老職分的基本原則,八頁。)

第一週 神在祂子民中間行政的基本因素,以及將君王職分和元首權柄單單保留給神自己的原則(週四)

  神不要祂子民中間有屬人的王,因為王一旦進來,神的元首權柄就會被篡奪。神只要使徒、申言者和長老,在祂的子民中間作受差遣者、發言人和領頭人,因為這些人不會篡奪祂的元首權柄。然而,神的子民依其墮落的性情,渴望像列國一樣立王。甚至今天我們也喜歡有王,因為有王很方便。我們若有王,就不需要作任何事,因為王會為我們作一切。就一面說,沒有人喜歡有王,因為我們不喜歡被人管理;然而就另一面說,我們都喜歡有王為我們作事。(關於長老職分的基本原則,五頁。)

第一週 神在祂子民中間行政的基本因素,以及將君王職分和元首權柄單單保留給神自己的原則(週三)

  〔按照撒上八章,〕撒母耳的兒子不正直的行徑,使以色列人有理由,要撒母耳為他們立王治理他們,像列國一樣。以色列的長老對他說,『看哪,你已經年老,你兒子不行你的道路。現在求你為我們立一位王治理我們,像列國一樣。』(5。) 以色列人要撒母耳為他們立王治理他們,令撒母耳不喜悅;他就為他們禱告。(6。)…撒母耳不喜歡看見神的選民厭棄神作他們的王。從人類的第一代起,人就厭棄神作他的王、他的頭、他的丈夫。…撒母耳也不喜歡看見神的選民跟從列國的道路。以色列蒙神揀選,在這地上作特別的一班人;因此,他們該在各方面都與列國完全不一樣。然而,他們所走的路,卻是跟從列國厭棄神。(撒母耳記生命讀經,四五頁。)

第一週 神在祂子民中間行政的基本因素,以及將君王職分和元首權柄單單保留給神自己的原則(週二)

  一個作長老的人要把召會治理得好,就必須認識,神是要把祂在宇宙中的行政通到召會裡來。…新約裡頭的召會,乃是一個非常有行政,非常有管理的地方。從羅馬書…,從哥林多書…,從以弗所書、提摩太書、提多書,你都能很清楚的讀出召會的行政來。在新約的書信裡頭,難得有一卷書不題到召會的行政。 凡對神的行政沒有異象的人,作長老也不會作得叫神滿意。神在宇宙中有行政,所以神在召會中也有行政。(長老治會,一一至一二頁。)

第一週 神在祂子民中間行政的基本因素,以及將君王職分和元首權柄單單保留給神自己的原則(週一)

  我們的神是一位有定旨的神,祂願意有所成就。神的定旨要得成就,祂就需要有行政,有管理。儘管舊約和新約之間表面上有不同,但關於神行政的神聖觀念,聖經從始至終是一貫的。基督徒一般會說,神在舊約裡的行政先是祭司,再是君王,末了是申言者。然而神在舊約裡的行政,就像在新約裡一樣,牽涉到使徒、申言者和長老。就人這一面而言,這三班人是神行政的主要構成分子。(關於長老職分的基本原則,二頁。)

第一週 神在祂子民中間行政的基本因素,以及將君王職分和元首權柄單單保留給神自己的原則(綱目)

  壹 我們的神是一位有定旨的神;神的定旨要得成就,祂就需要有行政,有管理—賽九6~7: 貳 根據整本聖經的啟示,長老是神在祂子民中間行政的基本因素—徒十一30,十四23,二十17: 參 以色列人堅持要有王,這在神眼中是大惡,極大的惡事—撒上八5~19: 肆 因著神渴望將元首權柄和君王職分絕對、單單的保留給祂自己,所以祂需要各地有一班長老有分於祂的行政,卻不得罪祂的作頭—徒十四23,二十17,多一5:

第十二週 在大衛帳幕裡掌權的王(週六)

  耶穌把祂自己當作食物擺給我們。對於我們,沒有一樣東西像食物這麼主觀。食物能成為我們非常主觀的東西,甚至與我們成為一。我們都知道這個說法:喫甚麼,就成為甚麼。我們所喫的每一樣,至終就成為我們。我們所喫的雞、橘子、蘋果、牛肉,就成為我們。我們是所喫一切食物的合成體。我們出生時,體重約七磅,現在可能是一百七十磅。我們喫了各種食物就增加體重,這不是客觀的,乃是主觀的。食物被吞下、消化、吸收,成為我們的細胞和組織。因此,我們是所喫食物的合成體。 我們現在能明白,為甚麼耶穌說,『活的父怎樣差我來,我又因父活著,照樣,那喫我的人,也要因我活著。』(約六57。)我們惟有藉著喫基督,纔能憑基督而活。祂是包羅萬有的糧。當這糧進到我們裡面,對我們就極其主觀,甚至變成了我們。(新約聖經中奇妙的基督,二七至二八頁。)

第十二週 在大衛帳幕裡掌權的王(週五)

  光是一個範圍,一個領域。光的範圍就是生命的範圍。這意思是說,生命的光乃是生命的範圍、生命的領域。這生命和光的範圍就是父愛子的國。光是藉著光照而施行管理。因此,生命的光照耀並管理的時候,就是國度。我們一在光中,就在生命的範圍裡,就在父愛子的國裡。這國與黑暗的權勢,就是撒但的國相對。新耶路撒冷是生命範圍的終極完成,整座城乃是生命的範圍,滿了亮光。這範圍就是生命的光。(歌羅西書生命讀經,七三頁。)

第十二週 在大衛帳幕裡掌權的王(週四)

  神的國不單指神的掌權,也指神聖生命的領域與範圍。我們為要有分於神的掌權,並能在神聖的領域中,就需要神聖的生命。那些有這神聖生命的人,纔能在這神聖的領域裡,有分於神在其中掌權的神聖的國度。因此,我們需要重生,好叫我們有神聖的生命,得以進入神聖的領域,有分於神聖的國度。即使我們未曾墮落,也未受敗壞,我們還是需要重生,得著神聖的生命。不論人的生命是多善良、多純潔,也不能使人彀資格進入神聖的國。只有神聖的生命能使人彀資格進入神聖的領域,能答應神國的神聖要求。重生是人進神的國惟一的入門。(真理課程一級卷二,二○四頁。)

第十二週 在大衛帳幕裡掌權的王(週三)

  我們必須看見,按照希伯來六章五節,恩典時代,就是新約時代,乃是來世的豫嘗。事實上,恩典時代是來世〔國度時代〕的小影,而來世是恩典時代的終極完成。…因此,我們今日所享受的,乃是在復興時代裡,要來之國度的豫嘗。 神聖的醫治是在來世裡復興的一部分,但今天…我們也能享受而得著神聖的醫治。這是豫嘗來世的能力。我們這些靠著恩典得救的人,乃是在來世小影的恩典時代裡享受基督。因此,我們必須看見,今天基督是我們的王。祂不僅在我們心中掌權,也在大衛的帳幕裡掌權。(以賽亞書生命讀經,三五八頁。)

第十二週 在大衛帳幕裡掌權的王(週二)

  大衛是基督作王的豫表。大衛的帳幕〔摩九11〕就是大衛的國和大衛的王室。當尼布甲尼撒來擄掠以色列國、蹂躪那地、焚燒城邑、毀壞聖殿、擄走君王的時候,大衛的國,他的王室就倒塌了。(王下二五1~21。)在阿摩司的豫言裡,神應許有一日,大衛的國和大衛的家要得著復興,萬國必稱為耶和華名下的國。這豫言指明,基督要回來作真大衛,(賽九7,十六5,耶三十9,結三四23~24,三七24~25,何三5,)並要重建(即恢復)祂先祖大衛的國,好復興整個宇宙。那時大衛的國要成為基督和神的國,直到永遠。(啟十一15。)在復興的國裡,萬國必稱為耶和華名下的國,即萬國必屬於神。(聖經恢復本,摩九11第一註。)

第十二週 在大衛帳幕裡掌權的王(週一)

  按照以賽亞十六章五節,包羅萬有的基督乃是在大衛帳幕中掌權的王。我們可能會認為,基督的這一面和我們沒有甚麼關係,因為基督乃是在來世以色列國復興期間,在大衛帳幕中作王掌權的。但我們必須知道,我們也能在恩典時代,享受基督作在大衛帳幕裡的掌權者。 福音書給我們看見,基督和大衛有親密的關係。路加福音當然是路加這個外邦人寫的,這卷書基本上是寫給外邦人的。但路加寫說,天使告訴馬利亞,她腹中所懷的,要得著『祂祖大衛的寶座』。(一32。)馬利亞所要生的,將是大衛的後裔,將承受大衛的寶座。 (以賽亞書生命讀經,三五七至三五八頁。)

第十二週 在大衛帳幕裡掌權的王(綱目)

  壹 包羅萬有的基督在來世以色列復興期間,要在大衛的帳幕,就是大衛的國,彌賽亞國裡,作王掌權—賽十六5,二四23 貳 在恩典時代,就是新約時代,我們能經歷並享受基督作大衛帳幕中掌權的王—約三3,5,西一12~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