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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週 大光(週六)

 






以賽亞五十章十至十一節告訴我們,那敬畏耶和華並聽從祂僕人聲音者,如何行在暗中而有亮光。十節下半論到這樣的一位說,『他當信靠耶和華的名,依賴自己的神。』十一節接著就警告那些自己造光的人:『看哪,凡你們點火用火把圍繞自己的,可以行在你們火焰的光裡,並你們所點的火把中。這是你們從我手裡所要得的:你們必躺在悲慘之中。』那些為自己造光,並行在自己所造之光裡,而不是行在神的光中的人,必有悲慘的遭遇。這對我們該是警告,叫我們行在神所賜的光中,不要行在為自己所造的光中。(以賽亞書生命讀經,二二○至二二一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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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認識、經歷、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,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】

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