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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週 持定元首(週三)

 






我們與頭的關係,決定我們與別的肢體的關係。只有當我們來到主絕對的權柄之下,我們與弟兄姊妹的一切問題纔得解決。除非我們承認基督在身體裡的元首權柄,我們絕不能認識我們與別的肢體完全的交通,因為乃是我們與祂共同的交通,使我們聯絡在一起。我們各人在外面看,雖各有不同,但住在裡面的基督乃是一樣的,所以說彼此能有交通,彼此能合一。除了基督以外,我們沒有甚麼是可以憑著交通的。如果不是持定基督,交通就要出事。我們交通的根據,乃是彼此共同持定元首。當我們都持定元首時,我們就彼此聯絡結合在一起。如果我們和頭的關係是正常的,我們和身體的關係也就正常。(基督的奧祕,三六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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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