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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週 神的兒女、神的兒子和神的後嗣(週五)

 






基督是承受萬有者,(來一2,)而信徒命定要和基督同作後嗣。羅馬八章十七節說,『既是兒女,便是後嗣,就是神的後嗣,和基督同作後嗣,只要我們與祂一同受苦,好叫我們也與祂一同得榮耀。』這節的思想從兒女進展到後嗣,就是神的後嗣,和基督同作後嗣。但我們不該以為,只因為是神的兒女,我們就和基督同作後嗣。兒女不一定是法定的後嗣。要成為法定的後嗣,兒女必須長大成為兒子,兒子還必須長大成為後嗣。當我們達到長大和基督同作後嗣的階段時,我們就要得榮耀。(新約總論第五冊,二五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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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