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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週 基督的復活以及信徒在基督復活生命裡對祂的經歷(週一)

 






基督的復活不僅是神叫祂從死人中復起;神使耶穌基督從死人中復起,是神的一個舉動,在這個神聖的舉動裡,神完成了三件大事。祂不是生出祂的獨生子,而是生出祂的長子;在這一次生產裡,祂生了許多兒子;祂也使這位剛由神而生的耶穌基督,成為賜生命的靈。神的一個舉動,成就了三件大事。
雖然聖經裡有關於基督復活的這三項,但這三項在今天基督教基要的教訓裡幾乎都沒有了。若沒有基督復活的這些要項,就沒有召會,沒有基督的身體。如果聖經沒有啟示神的長子、神許多的兒子、和賜生命的靈,就不會有神的經綸。這些項目對許多基督徒而言是新的,但對聖經而言並不是新的。(過照著聖經中神聖啟示高峰之生活實行的路,三七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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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認識、經歷、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,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】

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