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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週 成為得勝者的關鍵—生命之靈的律,為著身體的生活(週二)

 






在信徒靈、魂、體三個不同的部分裡,有三個不同的律。〔羅馬〕七、八章啟示,這三個律源自宇宙的三方。肢體中罪與死的律,(七23,)在信徒的身體裡,源自撒但,就是住在信徒肉體中的罪。心思中善的律,(23,)在信徒的魂裡,源自人天然的生命,就是人自己。生命之靈的律,在信徒的靈裡,源自神,就是在信徒靈裡的那靈。(八2,16。)這三者連同這三個律,現今都在信徒裡面,很像這三者(神、人和撒但)在伊甸園裡的情形。(創三。)除了這三個律在信徒裡面以外,還有神的律在人的外面。(羅七22,25。)(聖經恢復本,羅七23第一註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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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