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一領會主得著甚麼,就需要應用。事實上,運用基督為主的身分和元首的身分很簡單。假設你遇見一位弟兄在可憐的光景中。你遇見他時,可能感覺他在主面前的光景和地位不對。結果,你也許有負擔為他禱告。在這情形中,你可以有兩種方式禱告。一種方式是一般的…。你可能以這種一般的方式到主面前,告訴祂:『主,這位弟兄的光景很可憐。主,憐憫他。在他身上作一些事;在他靈裡作工。』…然而,還有另一種禱告的方式。…在這種禱告的方式裡,你對主是放膽的。你可以…說,『主,這裡有一位弟兄,還不在你的元首身分之下。我不同意這事。我不贊成這種情形。主,我站起來宣告你的為主身分,在這情形裡取用它。』
在這第二種禱告的方式裡,我們摸著基督的權柄。然而,我們必須看見,我們絕不能憑自己這樣禱告。這意思不是說,我們必須始終在肉身一面與其他一些弟兄們聚在一起。在物質環境一面,你可能在自己的房間裡獨自禱告,但在屬靈一面,你與基督的身體是一。當你獨自在你的房間裡時,有時你也許選擇不用『我』這個代名詞,反而用們』這個代名詞,禱告說,『主,我們不同意目前的光景。作為你的身體,我們取用你升天的立場,並支取你的為主身分,以應付目前的光景。』這是一種不同的禱告。這不是禱告乞求主為你作甚麼事,而是禱告支取主所已經得著的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三年第一冊,二○三至二○四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