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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週 神聖的心意、神聖的經綸、以及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(週四)

 






神的決議乃是神的決定,在神聖三一的會議中所完成的定議。一個會議需要一人以上。…會議是開會,決議是會議…所作的定議。如果神只有一位,…祂怎能開會討論而作成定議?這指明神不僅是一,也是三。祂是神聖的三一。
神按著祂的喜悅,有一個意願和定旨。然後神聖三一自己舉行了一次會議,開了一次會,作了決定,有了定議;這個定議就是決議。在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神說,『我們要…造人…。』這給我們看見,人…是照著神聖神格三者之間的會議被造的。(神聖啟示的中心路線,三二至三三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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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週(週一)
【認識、經歷、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,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】

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