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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週 神聖三一的神聖分賜—為使信徒享受基督並在生命裡長大(週四)

 






林前十二章四至十一節給我們看見,基督身體裡各樣的恩賜,都是那靈在人裡面運行,照著祂的定意,個別分賜給各人的。這些恩賜,特別是為著召會建造的恩賜,都需要生命的長大,甚至需要生命的成熟,而信徒生命的長大乃是神的成分在信徒裡面的增加。(西二19下。)神是完全的,祂在祂自己裡面是永遠完全的。但就著我們而言,我們所得著的神只有一點點,所以我們需要長大。我們若要長大,就非得叫神的成分在我們裡面加多不可。這不是神完全不完全的問題,這是神給你得著了多少的問題。今天許多基督徒之所以不長大,是因為他們裡面不給神地位,不持定元首基督,神就沒有辦法更多的分賜到他們裡面。(神的經綸與分賜,二八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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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認識、經歷、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,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】

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