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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週 使徒行傳中的聖靈—復活生命之素質的靈和升天能力之經綸的靈,在聖靈裡的浸,以及那靈裡面的充滿和外面的充溢(週六)

聖靈裡的浸已經成就了,正如林前十二章十三節所記的:『因為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或希利尼人,是為奴的或自主的,都已經在一位靈裡受浸,成了一個身體。』請注意,這裡的動詞在原文是過去式。基督的整個身體在聖靈裡的浸,…不是未來要成就,或現在要成就的事,乃是已經成就並仍舊存在的事。這與應用主耶穌的釘十字架,原則上是同樣的。如果我們相信祂,我們並不需要求祂為我們再死一次,因為祂救贖的死已經成就了。聖靈裡的浸也是這樣。這浸已經完完全全的成就在基督的身體上,並且現今存在於基督的身體上,等待我們取用。我們不需要求主再作工,將我們浸在聖靈裡。我們已經在基督的身體裡,同著基督的身體,被主浸入聖靈裡了。現在我們所需要作的,只是接受所已經成就的事!(在聖靈裡的浸,六頁。)

第三週 使徒行傳中的聖靈—復活生命之素質的靈和升天能力之經綸的靈,在聖靈裡的浸,以及那靈裡面的充滿和外面的充溢(週五)

我們在那靈裡被浸入一個身體之後,還必須喝那靈,使我們能在生命上長大,並在基督的身體裡被建造。在聖靈裡受浸就是被擺在祂裡面,正如浸在水裡就是被擺在水裡。但喝聖靈乃是把聖靈接受到我們裡面,正如喝水是把水接受到我們裡面。受浸是外面的,喝是裡面的;外面的浸乃是為著裡面的喝。(在聖靈裡的浸,三至四頁。)

第三週 使徒行傳中的聖靈—復活生命之素質的靈和升天能力之經綸的靈,在聖靈裡的浸,以及那靈裡面的充滿和外面的充溢(週四)

在聖靈裡的浸,就是天上的頭,將總結為包羅萬有複合之靈的三一神,澆灌在地上祂的身體上,這不是為著生命,乃是為著行政;不是在素質上作生命,乃是在經綸上作能力,以執行神的經綸。在聖靈裡的浸是施浸者約翰所豫言的。約翰曾對跟從他的人說,他奉差遣將人浸在水裡。將人浸在水裡,就是了結人老舊的生活範圍、世界,把他們埋葬。他也對門徒說,有一位要在他以後來,祂要將人浸在聖靈裡。(太三11。)將人浸在聖靈裡,就是把人帶進新的生活範圍—神的國。那經過過程的三一神成了生命的靈分賜到我們裡面,是為使我們得著新生。然後那經過過程的三一神成了能力的靈澆灌在我們身上,是為將我們帶進新的國度。這兩件事應該擺在一起,因為都是同一位靈所施行的。(林前十二13。)(神新約的經綸,一一七頁。)

第三週 使徒行傳中的聖靈—復活生命之素質的靈和升天能力之經綸的靈,在聖靈裡的浸,以及那靈裡面的充滿和外面的充溢(週三)

照約翰二十章來看,主在復活那天晚上,向門徒顯現,並向他們吹氣說,『你們受聖靈。』(22。)該節將聖靈比作氣。氣是裡面的,與我們裡面的生命有關。所以,在二十二節,門徒接受聖靈作生命之氣。 主復活四十天後,囑咐門徒留在耶路撒冷,好讓聖靈降臨在他們身上。〔徒一4~5,8。〕聖靈降臨在門徒身上不是為著生命,乃是為著能力。我們在約翰二十章有裡面的靈,那是為著生命;在行傳一章有外面的靈作為能力,為著受浸。人受浸時,不是把水喝進來,乃是浸在水中。照樣,聖靈的浸是那靈在外面降臨在我們身上,使我們得著能力。(馬可福音生命讀經,六四七頁。)

第三週 使徒行傳中的聖靈—復活生命之素質的靈和升天能力之經綸的靈,在聖靈裡的浸,以及那靈裡面的充滿和外面的充溢(週二)

我們看過那靈在兩面臨到耶穌基督。第一,那靈為著主的所是、祂的生存,在素質一面臨到。第二,那靈為著祂的工作、祂的職事,在經綸一面臨到祂。原則上,聖靈的兩面對主耶穌與對我們都是一樣的。對祂而言,有為著祂的所是的素質一面,與為著祂的職事的經綸一面。對我們而言,也有那靈素質的一面,為著我們重生信徒屬靈的生存,並有那靈外在的一面,為著我們基督徒的工作。所以,我們需要看見,那靈如何在素質一面和經綸一面臨到新約的信徒。(新約總論第四冊,六八頁。)

第三週 使徒行傳中的聖靈—復活生命之素質的靈和升天能力之經綸的靈,在聖靈裡的浸,以及那靈裡面的充滿和外面的充溢(週一)

生命的靈,(羅八2,)作為氣吹到我們裡面,完全是為著生命。我們有三一神在祂的人性裡,帶著祂的人性生活、包羅萬有的死、和超絕的復活,在我們裡面作生命。這是絕頂的滿足,但我們還需要裝備、能力、權柄、屬天的制服。門徒禱告了十天之後,這位高舉、是靈的基督,就澆灌在他們身上。就素質說,在復活那天晚上,祂被吹進他們裡面,作他們的生命;就經綸說,在五旬節那天,祂被澆灌在他們身上,作他們的權柄,他們的外衣,他們屬天的制服。我們的朋友、同事、鄰居和家人,也許不曉得我們穿著這位高舉、是靈的基督,作我們的制服,但每一個污鬼和邪靈都知道這事。牠們知道我們得了權柄,也知道我們是升天基督的一部分。(神新約的經綸,一一三頁。)

第三週 使徒行傳中的聖靈—復活生命之素質的靈和升天能力之經綸的靈,在聖靈裡的浸,以及那靈裡面的充滿和外面的充溢(綱目)

壹 聖經啟示聖靈的工作有兩面:裡面為著生命的一面,是素質的靈;外面為著能力和權柄的一面,是經綸的靈—約十四17,二十22,路二四49,徒一5,8 貳 在聖靈裡的浸就是元首將總結為包羅萬有複合之靈的三一神,澆灌在祂的身體上—路二四49,徒一5,8,二1~4,十44~47,十一15~17,林前十二13

第二週 同心合意(週六)

眾召會…應當在實行上是一。(林前十一16,十四33下~34。)若眾召會在實行上不同,就會破壞同心合意。若是我們在神命定的路上訓練全時間者,他們所回到的各召會又有不同的實行,這就會引起難處。我們會自相矛盾。我盼望所有的受訓者回到本地召會去,因著我們都實行同一條路,就會很有功用。 在召會生活的早期,眾召會有同樣的實行。然而,當保羅到耶路撒冷去,他看到一些不同的事。(徒二一20,參雅二10與恢復本註1。)至終,主徹底毀滅了在耶路撒冷的那個不同之事。已過我們因著召會生活不同的實行,遭受了許多損失。…在主的恢復中,為著一個身體的建造,應該只在一個行動裡,藉著一個職事而有一個工作。(長老訓練第九冊,一三至一四頁。)

第二週 同心合意(週五)

我們眾人要在主新行動的命脈上與祂是一。為著主的新行動,眾召會要同心合意。已過,我們失去了同心合意,但我們必須竭力恢復並持守它。我們也必須在全地各國所有的召會中,教導同樣的事。我們中間不該吹不同的號聲,也不該有不同的聲音。我們都該說一樣的話,吹同樣的號,教導相同的事。(長老訓練第九冊,一三頁。)

第二週 同心合意(週四)

在召會裡正確的同心合意乃是實行身體真正的一。(太十八19,徒一14。)在馬太十八章十九節,就是在約翰十七章主為著這一禱告之前,祂訓練門徒實行同心合意。事實上…,同心合意就是實行一。主在約翰十七章禱告後四十多天,一百二十位門徒實行主在馬太十八章的指引,在一起同心合意的禱告。(徒一14。) 當我們實行同心合意時,必須學習在一個靈裡,同有一個魂。(腓一27。)我們的身體可能坐在同一個房間,但我們在靈裡若不是一,在魂裡就必定不會是一。要實行同心合意,我們必須學習轉向我們的靈,然後帶著靈進到我們的魂裡,使我們能同心合意。(長老訓練第十冊,五八至五九頁。)

第二週 同心合意(週三)

甚麼是同心合意?…表面看來,『一』是大事,而同心合意是較小的事。我們很容易定義何謂『一』:『一』乃是三一神與祂所有信徒的調和,這『一』就是基督的身體。然而,我們很難定義同心合意。 馬太十八章十九節用了sumphoneo,舒封尼歐,這個希臘字,來指明同心合意。這字的意思是和諧的,一致的,指樂器或人發聲所產生和諧的聲調。至終,信徒中間的同心合意,或內裡感覺的和諧,就像一首樂曲,就像音樂一樣。…當我們同心合意時,在神眼中,我們對祂成了一首樂曲。我們成了一篇詩章,不僅是文字的,更是有聲音、有曲調的。我們的同心合意必須像和諧的樂曲。這樣的同心合意乃是一的核仁。換句話說,一就像果核,同心合意就像核仁。(關於活力排之急切需要的交通,九○至九一頁。)

第二週 同心合意(週二)

你若真要實行正確傳福音的路,就需要同心合意。沒有這把鑰匙,門不會開啟。同心合意是『一切房間的萬能鑰匙』,是新約中一切福分的萬能鑰匙。這就是為何保羅告訴友歐底亞和循都基,她們需要這種同心合意。(腓四2。)保羅知道這些姊妹愛主,但她們失去了同心合意。 我們所需要的就是恢復這種同心合意。我們若要認真隨著主今日的行動往前,就需要這種同心合意。…我們需要有一樣的心思、一樣的意念,同魂、同心為著同樣的目的。腓立比書告訴我們,這件事是從我們的靈開始,(一27,)但我們必須領悟,我們不是只有靈的人。我們也有心思、意念、目的、魂和心。我們在同樣一個靈裡,有同樣的一個魂、一個心思、一個意念,就是得著同心合意,這是得著一切新約福分和遺贈的鑰匙。(長老訓練第七冊,一五至一六頁。)

第二週 同心合意(週一)

在身體裡我們需要一;在召會裡並在眾召會之間我們需要同心合意。同心合意是為著我們的實行;一主要的是為著實際,為著事實。在約翰十七章,主耶穌為這樣的事實禱告;在五旬節那日,藉著將祂自己,作為終極完成的那靈澆灌下來,祂就完成了祂的禱告。那是一的實際。在完成一的實際之後,就需要有一的實行。當一得以實行時,這一就成為同心合意。同心合意乃是一的實行。(今日主恢復中內在的難處及其合乎聖經的救治,二一至二二頁。)

第二週 同心合意(綱目)

壹 主耶穌在約翰十七章為著一禱告,在以弗所二章為著產生一而死,在約翰二十章將那靈作為一的素質吹入我們裡面,在行傳一章我們有一的應用。 貳 在召會裡真正的同心合意,乃是實行基督身體的一,就是那靈的一—弗四3~6 參 同心合意是指在我們內裡的所是裡,在我們的心思和意志裡的和諧—徒一14 肆 一的實行—同心合意—是照著使徒的教訓—徒二42,46 陸 我們要同心合意,就需要同有一個心和一條路—耶三二39,徒一14,二46,四24 柒 我們若要同心合意,就應當在召會生活中只有一種『尺度』—申二五13~16 捌 為著主今日的行動,眾召會需要同心合意;我們都該說一樣的話,吹同樣的號,教導相同的事,並且有同樣的實行—書一16~18,六1~16,徒二42,四24,32,林前四17,七17,十一16,十四34,提前一3~4,六3

第一週 使徒行傳內在的意義以及主耶穌復活的見證人(週六)

聖靈的能力…就是復活的能力。這也就是說,主乃是將祂復活的能力並復活本身,放在聖靈裡降下來。因此,幾時人碰著聖靈,他也就碰著復活。人一在靈裡,就摸著復活的主。聖靈乃是見證主的復活。當主在世上時,有人靠過主的胸,有人與祂親過嘴,有人擠過祂,有人從祂手裡接過東西;…那時人固然能摸著主,但是遠不及今天這樣,能不受時間與空間的限制。因為今天復活的主乃是在聖靈裡。(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十三冊,九三頁。)

第一週 使徒行傳內在的意義以及主耶穌復活的見證人(週五)

〔行傳三章十三節彼得說,〕『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的神,就是我們列祖的神,已經榮耀了祂的僕人耶穌。這位耶穌,你們曾把祂交付彼拉多,彼拉多定意要釋放祂,你們竟在彼拉多面前棄絕了祂。』…〔為甚麼彼得說,〕神是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的神?〔而不光稱呼神就好?〕這稱呼是指三一神,耶和華偉大的我是。(出三14~15。)按照主在馬太二十二章的話,這神聖的稱呼含示復活:『關於死人復活,神向你們所說的,你們沒有念過麼?祂說,「我是亞伯拉罕的神,以撒的神,雅各的神。」神並不是死人的神,乃是活人的神。』(31~32。)彼得題到神是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的神,因為這指明祂是復活的神。 彼得告訴百姓,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的神,『已經榮耀了祂的僕人耶穌。』神藉著主耶穌的復活,並在祂的升天裡,已經榮耀了祂。(路二四26,來二9,弗一20~22,腓二9~11。)(使徒行傳生命讀經,一一四至一一五頁。)

第一週 使徒行傳內在的意義以及主耶穌復活的見證人(週四)

〔行傳二十七章〕十三至二十六節描述颶風與保羅對安全的豫告。 〔二十節說,〕『我們得救的指望就都絕了。』…保羅就站在他們中間,說,『諸位,你們本該聽從我,不離開革哩底,免得遭受這樣的傷害和損失。』(21。)雖然保羅是在捆鎖中的囚犯,他的行為卻顯出帶有尊貴的非凡超越。路加的記述,作為主在地上行動的記載,並不強調道理,乃是強調主見證人的見證。(一8。)所以,在他的記述裡沒有道理上的細節,卻詳細記載發生在主見證人身上的事,以描繪他們在生活上的見證;這在末了兩章保羅航程的記載中,更是如此。在這裡保羅是主的見證人。所以,我們讀路加的記載,不該只當作一個海上風暴的故事。我們需要在這故事裡看見,基督一個活見證人之生活的描述。(使徒行傳生命讀經,七○一至七○三頁。)

第一週 使徒行傳內在的意義以及主耶穌復活的見證人(週三)

使徒行傳裡這流的中心意義,乃是有一班人,他們認識復活與升天的意義。他們不憑自己,乃憑基督作他們的生命而活,並且他們不按照某些方式或方法,乃按照活的基督作他們的力量、能力、方法、道路而行動。不僅如此,他們認識他們乃是身體,他們總是在一道神聖的水流裡,在身體裡,並為著身體而行動。但願我們都清楚到這樣一個程度,使我們不僅認識復活與升天,並且也在復活裡生活,在升天裡行動,不憑自己,乃在身體裡,並為著身體,且在一個流裡。這是使徒行傳這卷書的真實意義。(由基督與召會的觀點看新約概要卷一,一一八頁。)

第一週 使徒行傳內在的意義以及主耶穌復活的見證人(週二)

使徒行傳這卷書乃是一班人的記載,他們與基督同復活並同升天,有基督在他們裡面作他們的生命,並在他們身上作他們的能力和權柄。他們不憑自己活,乃憑基督作生命而活。他們忘了自己的生命,並否認己。不僅如此,他們不憑自己的力量、方式和方法,乃憑基督作他們的能力、方式和方法,而行事為人、行動並工作。現今這位是他們方法、方式和能力的基督,乃是降在他們身上的聖靈。換句話說,他們憑裡面的三一神作他們的生命而活,並且憑三一神在他們身上作他們的力量、方式、和方法而行動。 在我們裡面的聖靈裡,我們有復活的實際;憑我們身上的聖靈,我們有升天的實際。所以,在我們裡面我們有生命,在我們身上我們有權柄和能力。(由基督與召會的觀點看新約概要卷一,一一一、一一三頁。)

第一週 使徒行傳內在的意義以及主耶穌復活的見證人(週一)

使徒行傳是沒有結束的,在二十八章以後,還有許多神的器皿在作神的工作。神的工作正在繼續下去,沒有停在那裡。不是保羅在羅馬作了兩年工,以後就沒有事了。就以保羅一生來說,他住在羅馬,後來被殺殉道,這些事都沒有記在使徒行傳裡面。彼得、保羅、約翰是三個要緊的人,他們的結局都沒有寫進去,這樣,我們那裡能說使徒行傳已經完了呢?可是神的見證是寫不完的,二十九章還是那樣,三十章還不能完,一直到一百章還是寫不了,如果要寫的話,一直有新的事情要加進去,所以寫到二十八章就不再寫了。二十八章以後雖然沒有再寫,但是神的工作還是在那裡繼續。第一世紀的工作並不是到了絕頂。神四千年之久,有一個工作,…神的工作還要一直往前去。一直到國度,一直到新天新地,神都是往前進,不停在那裡。(倪柝聲文集第二輯第十七冊,一五七至一五八頁。)

第一週 使徒行傳內在的意義以及主耶穌復活的見證人(綱目)

壹 我們需要看見使徒行傳內在的意義 貳 使徒和門徒都是主耶穌復活的見證人—一8,22,二24,32,四2,33,十39~40,十七3,18,二三11,二四14~15

第六篇 耶穌之見證的啟示與經歷(三)(週六)

至終,耶穌的見證將是新耶路撒冷。(啟二一1~二二5。)開頭的時候是燈臺,歷經以後的大批群眾、男孩子、初熟的果子、晚期的得勝者、新婦、眾軍,最後所有得救的人要成為新耶路撒冷;那是所有蒙神救贖之人一個活的組合,也是神子民建造的終極完成。在永世裡,新耶路撒冷要在羔羊裡,帶著聖靈的流,彰顯神直到永遠。我們讀到二十一、二十二章的時候,將會看見這終極完成的清楚圖畫。(啟示錄生命讀經,四二頁。)

第六篇 耶穌之見證的啟示與經歷(三)(週五)

神經綸的目標乃是終極完成的神與重生信徒擴大的、宇宙的、神人二性的合併。…但所有信徒至終都要合併到這一個偉大的合併裡。這宇宙合併最終的完成乃是新耶路撒冷。這啟示主要的是由保羅、彼得、和約翰這三位使徒,在他們的書信裡,片片段段的、一點一點的向我們陳明出來。靠著主的憐憫,我們把這些片段擺在一起,就看見這宇宙的合併一幅完滿、完整的圖畫。(基督為父用神聖的榮耀所榮耀的結果,四六頁。)

第六篇 耶穌之見證的啟示與經歷(三)(週四)

在整卷約翰福音裡,只有兩個要求:第一是信入祂,第二是愛祂。信入祂就是接受祂,愛祂就是享受祂。…我們都已接受了祂。但今天的問題是,我們到底愛不愛祂?雖然你已接受了主耶穌,祂現今也在你裡面,但你可能不愛祂。我們需要作一個終日愛主耶穌的人。祂的同在總是與我們對祂的愛有關。我們越愛祂,就越享受祂的同在。…主的恢復就是恢復對主耶穌的愛。我們若不愛祂,我們對祂的恢復就了了。 三一神同信徒安排相互的住處。…〔約翰十四章二十三節指明,〕父與子要以愛耶穌的人作祂們的住處,信徒要成為祂們的住處。主似乎說,『我們要同他安排住處,使他與我們能有一個住處。他要成為我們的住處,我們要成為他的住處。』 我們越愛主,三一神就越進入我們裡面,同我們安家,同我們安排相互的住處。這相互的住處就是神與人的調和。…我們是神的住處,神也是我們的住處。(約翰福音生命讀經,四二九至四三一、四三七頁。)

第六篇 耶穌之見證的啟示與經歷(三)(週三)

基督藉著潔淨召會而聖化她。(弗五25~27。)…保羅在這幾節說,作丈夫的要愛他們的妻子,正如基督愛召會,為召會捨了自己。祂這樣作,為要藉著話中之水的洗滌,聖化她、潔淨她,好把召會獻給自己,作榮耀的召會,沒有斑點、皺紋、或任何這類的病。基督愛召會,為召會捨了自己,目的是要藉著話中之水的洗滌聖化她。聖化是藉著潔淨,潔淨是靠洗滌,洗滌是用水,而水是在話中。 基督一直在聖化召會,好使祂能把召會獻給自己。在已過,基督…為召會捨了自己;…現今,…〔祂在〕聖化召會;將來,…要將召會獻給自己作配偶,好得著滿足。所以…愛是為著聖別並聖化召會,祂的聖別並聖化是為著將召會獻給自己。(以弗所書生命讀經,五四八至五四九頁。)

第六篇 耶穌之見證的啟示與經歷(三)(週二)

按照啟示錄十九章,召會是獻給基督的新婦,也是與祂一同爭戰,抵擋神仇敵的戰士。主耶穌再來的時候,祂首先要迎娶祂的新婦。基督接受新婦之後,祂與得勝者就要爭戰對付仇敵。按照十一節,主騎著白馬,天上的眾軍也騎著白馬,穿著細麻衣,又白又潔,跟隨著祂。(14。)十七章十四節也指著這事說,『他們〔仇敵及其跟隨者〕要與羔羊爭戰,羔羊必勝過他們,因為羔羊是萬主之主,萬王之王。同著羔羊的,就是蒙召被選忠信的人,也必得勝。』 在十九章七至八節,我們看到新婦穿著『明亮潔淨的細麻衣』。然後在十四節,我們看到跟隨主爭戰的眾軍乃是『穿著細麻衣,又白又潔』。這兩節指出,新婦的結婚禮服,也是她作神軍隊與神仇敵爭戰時所穿的制服。所以,有結婚禮服,也就有制服。(以弗所書生命讀經,九八○至九八一頁。)

第六篇 耶穌之見證的啟示與經歷(三)(週一)

〔雅歌裡的尋求基督者〕至終被模成奇妙的書拉密女,作所羅門的複本,成為那作基督對耦之新耶路撒冷這最大並終極的表號。 〔雅歌六章十三節說,〕書拉密女在神眼中像兩營軍兵或軍隊。…『兩營軍兵』這辭在希伯來文裡是瑪哈念。這…是來自舊約創世記三十二章二節的歷史名稱。雅各逃離他哥哥以掃,與他舅父拉班同住,後來,當他無法再留在拉班那裡時,就定意回到他列祖之地。那時候他有四個妻子和許多孩子、僕人、羊群和牛群。…雅各回去時,懼怕以掃仍要殺他。他帶著家眷前行,同行的沒有強壯的人;只有軟弱的人,婦女和孩子。雅各非常害怕遇見以掃。在路上『神的眾使者遇見他』,雅各說,『這是神的軍營,於是給那地方起名叫瑪哈念。』(創三二1~2。)(雅歌結晶讀經,三、一二○至一二一頁。)

第六篇 耶穌之見證的啟示與經歷(三)(綱目)

陸 耶穌的見證乃是基督的新婦,就是在千年國期間與基督一同作王的得勝者—啟十九7~9,二十4~6 柒 耶穌的見證乃是新婦軍隊,就是得勝者,與神的具體化身基督一同爭戰,擊敗撒但的具體化身敵基督和他的軍隊—啟十九14~19,十七14 捌 最終,耶穌的見證乃是新耶路撒冷,就是帳幕與殿的終極完成—神與人之神人二性永遠的合併,永遠的建造—啟二一9,3,22

第五篇 耶穌之見證的啟示與經歷(二)(週六)

我們可以稱〔啟示錄十五章二節所說到的那些人〕是晚期的得勝者,他們經過大災難,且勝了敵基督,沒有敬拜他。這些人也是十四章十二至十三節所說的人,他們要受敵基督的逼迫而殉道,然後復活,在千年國裡與基督同王。(二十4。) 晚期的得勝者要勝過獸和獸像,以及獸名的數字。他們雖然被敵基督所殺,在神看來,他們卻是得勝的。 在〔十五章〕二節,使徒約翰『看見彷彿有攙雜著火的玻璃海』。晚期的得勝者站在玻璃海上,這事實也指明他們是被提超脫玻璃海所指的火湖,就是第二次的死,(四6,二十14,)也就是超脫神永遠烈火審判的,(十四9~11,)審判和他們毫不相干。(啟示錄生命讀經,六五六至六五七頁。)

第五篇 耶穌之見證的啟示與經歷(二)(週五)

召會不單作燈臺去發光,不單作男孩子去爭戰,也是一塊田地長滿莊稼,直到成熟。莊稼必須成熟,青嫩的不能收割;莊稼一旦熟透了,便可以立即收割。 莊稼中先熟的部分稱為初熟的果子。初熟的果子要在大災難前被提到諸天之上的錫安山。〔啟示錄〕十四章四節指出,初熟的果子就是那些『羔羊無論往那裡去,他們都跟隨祂』的人。他們這初熟的果子,是被提到錫安神的家中,作神新鮮的享受,使神得到滿足。按照舊約的豫表,收割了地裡首先初熟之物,不可以放進倉裡,乃是要送到耶和華神的殿中。(出二三19。)這指明所有早期的得勝者,都要被提到天上神的家中,給神享受。所以被提主要的還不是為著我們的享受,乃是為著神的享受。被提是為著打敗仇敵,並且為著使神滿足。我們不但要作今日的燈臺,也要作今日的男孩子,與神的仇敵爭戰;還要成為今日初熟的果子,滿足神的心願。(啟示錄生命讀經,三七至三八頁。)

第五篇 耶穌之見證的啟示與經歷(二)(週四)

以弗所六章的話〔主要〕是為著殺死。…〔這話乃〕是劍,劍…會殺死人。但這把劍並不是殺你—乃是擊殺仇敵和你裡面一切消極的東西。我們若要與諸天界裡執政的、掌權的爭戰,就先要殺死我們裡面所有的『臭蟲』。…最需要殺死的『臭蟲』乃是我們的意見。…我們若要作婦人裡面較剛強的部分,藉著禱告與仇敵爭戰,就必須丟棄一切的意見而取用神的話。換句話說,藉著禱讀取用神話語的路,就是殺死我們的意見。(啟示錄生命讀經,六○九頁。)

第五篇 耶穌之見證的啟示與經歷(二)(週三)

在啟示錄十二章,〔是〕婦人和她較剛強的部分,男孩子,憑著話與仇敵爭戰的異象…。在以弗所書裡,也有一個婦人。我們都知道,以弗所書是一卷論到召會的書,召會就是啟示錄十二章那婦人的大部分。在以弗所書裡,這婦人是基督的妻子。 在以弗所三章十六節,保羅禱告,求父『照著祂榮耀的豐富,藉著祂的靈,用大能使你們得以加強到裡面的人裡』。這個加強是發生在我們裡面的人裡,就是我們那有聖靈內住之重生的靈裡。我們越在裡面的人裡得以加強,就越成為婦人裡面較剛強的部分。(啟示錄生命讀經,六○六頁。)

第五篇 耶穌之見證的啟示與經歷(二)(週二)

太陽是指基督,也是指在國度裡發光像太陽的眾聖徒。瑪拉基四章二節說,基督是公義的日頭,祂的翅膀(即祂的光線)有醫治死亡之能。沒有祂的照耀,就有死亡;當祂的照耀出現時,死亡就得著醫治。路加一章七十八至七十九節說,基督的降生是人類真正的日出。馬太四章十六節告訴我們,當基督來到加利利海時,祂出現如同大光。那坐在黑暗中的百姓,看見了大光。光照著那些坐在死亡的境域和陰影中的人,那光就是耶穌。十三章四十三節上半告訴我們,得勝的聖徒在要來的國度裡要發光如同太陽。雖然我們今天可能是一顆星,但是要發光如同太陽還太早。為著這事,我們必須等到復興之日。在國度裡,許多聖徒要發光如同太陽。今天基督是太陽,明天得勝的聖徒也是太陽。(創世記生命讀經,六三頁。)

第五篇 耶穌之見證的啟示與經歷(二)(週一)

如果我們到了…啟示錄,我們就看見兩件事:第一,主耶穌是星,…是晨星。第二,所有召會的使者也都是星。在此我們必須了解,這些使者…是在召會中負擔屬靈責任的屬靈人—他們是眾星。…現在星在那裡?…今天星是在召會裡。…如果你今天要看見星,你用不著朝天看,不必像那些星象家一樣。今日星是在召會裡,在眾召會中。大衛的根與後裔是神子又是人子,耶穌基督是那晨星,祂今天行走在眾召會中間。你要到那裡去看星?到地方召會去。 不只基督自己是星,祂的跟從者也是,他們是在召會中發光的人。在行傳與書信裡帶頭的人被稱作長老或監督,但在聖經末一卷裡他們乃是星。現在不是一個頭銜地位的問題,乃是看你發不發光的問題。所有在地方召會中領頭的人必須是發光的星。(藉活星尋得基督,一六至一八頁。)

第五篇 耶穌之見證的啟示與經歷(二)(綱目)

參 耶穌的見證乃是光明的婦人同她的男孩子;婦人代表全體蒙神救贖的人,男孩子代表得勝者,就是神子民中較剛強的部分—啟十二1~17 肆 耶穌的見證乃是初熟的果子,表徵在大災難之前被提的得勝者,也是莊稼,表徵在大災難末了被提之大體的信徒—十四1~5,14~16 伍 耶穌的見證乃是站在玻璃海上的得勝者,表徵晚期的得勝者,他們經過大災難,且勝了敵基督,沒有敬拜他—啟十五2~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