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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篇 關於永遠的生命作我們享受的神聖啟示(週六)







我們信徒都得有分於這神聖的性情。(彼後一4。)要闡釋神聖的性情,是非常困難的工作。簡單的說,神聖的性情就是神的所是,正如一件東西的性質就是那件東西的所是。聖經告訴我們,神是靈,(約四24,)神是愛,(約壹四8,16,)神是光。(一5。)然後聖經又總括的告訴我們,神是生命。(約一4,五26,十四6。)神所是的這四個項目非常基本。靈、愛、光是神所是的構成成分,而生命乃是神自己。神自己,神的所是,乃是我們的生命,而祂是由靈、愛、光所構成的。靈是神人位的性質,愛是神素質的性質,光是神彰顯的性質。
神在人位上是靈,在素質上是愛,在彰顯上是光,並且在作為其素質的愛和作為其彰顯的光裡,神是生命。我們摸著神,就摸著祂在人位上是靈,在素質上是愛,在彰顯上是光。我們摸著神以後,就以祂的靈作我們的人位,以祂的愛作我們的素質,以祂的光作我們的彰顯,來行事、生活、為人。(神新約的經綸,四○四至四○五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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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週(週一)
【認識、經歷、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,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】

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