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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篇 藉著看見、經歷、並應用十二件緊要的事,顧到基督身體的一(週三)







神自己是一,一是祂的本性。在神一切的行動中,我們看見一個源頭、一種元素和一種本質。在神的創造中,我們看見一位神和一個團體的人。在祂的揀選中,也只有一位神和一個人。此外,在召會中,也只有一位靈和一個新人。最後,在新耶路撒冷也只有獨一的三一神,在一座城裡,這座城是以一個寶座、一條街、一道河、和一棵樹為特徵。因此,我們所說的一,不是一個部分的一,而是一個偉大、完整、廣闊、整體的一。…如果我們看見這整個一的異象,那分裂的細菌,就會被殺死了;我們也就從各種的分裂中,被拯救出來。
這個偉大、整體的一的本質是甚麼呢?就是生命與光。(一的真正立場,二二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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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週(週一)
【認識、經歷、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,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】

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