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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篇 行事為人配得過神,好為著基督身體的實際,行事為人與神的呼召相配(週一)







神的經綸與人天然的觀念,二者之間有很大的不同。我們的觀念是我們得救以後,該定意改良自己的行為。可能許多真基督徒都曾這樣定意。照著我們的觀念,我們需要改良自己。我們知道自己的軟弱,就求神幫助我們。然而,神不答應這樣的禱告。我們越禱告,求祂幫助我們改良,祂就越不作。反之,我們的行為也許更壞。這原因乃是,從神接受幫助以改良我們行為的觀念,違背神的經綸。神的經綸是要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裡面,並將祂自己作到我們裡面,使我們接受祂作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以活祂。這不是要有改良的屬人性格,乃是要活神。照著神的經綸,祂的心意是要將祂的元素、祂的本質、和祂性情的成分,分賜到我們的所是裡,使我們活祂。
我們可用其他的辭描述神渴望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裡面。神要澆灌我們,餧養我們,復甦我們,並滋養我們。這些辭指明,神要作我們的生命、生命的供應、食物、飲料和空氣。祂是我們的食物滋養我們;是我們的飲料解我們的乾渴;是我們的空氣使我們復甦;又是我們生命的供應使我們豐富。這神聖的一位用祂的元素注入我們裡面,使我們在生命和性情上與祂一樣。(腓立比書生命讀經,三八四至三八五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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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認識、經歷、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,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】

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