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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篇 奴僕救主的死、復活與升天,並藉著門徒的普傳福音(週二)







主耶穌在祂的死裏工作,捨命作多人的贖價。『人子來,不是要受人的服事,乃是要服事人,並且要捨命,作多人的贖價。』(太二十28。)主在祂的人性裏,甚至用祂的生命,就是祂的魂生命,服事罪人。在約翰十章十一節,主清楚卻籠統的說祂要捨命。但在馬太二十章二十八節祂明確的說,祂捨命作多人的贖價。主的魂生命是祂為多人所付的贖價,代價。
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受死的時候,捨了祂的魂作多人的贖價。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後三小時,神將我們的罪歸在祂身上,把祂當作獨一的罪人,甚至當作罪本身。結果,神在經綸上棄絕基督,把祂獨自留在祂的審判之下。所以,基督捨去祂人的生命,作我們的贖價,這是在神審判的過程中進行的。祂為我們受神審判時,捨了祂的魂生命,作我們的贖價,償付。這償付至少需要一段持續三小時的手續。(新約總論第三冊,二六五頁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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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認識、經歷、並活包活萬有的基督,而有真正的召會生活】

▶  神的心意就是祂永遠的定旨,這定旨是出於祂心頭的願望。(弗一9~11,三9~11。)…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,我們有神、人、創造主、受造之物、救贖主、救贖、神聖的生命、人的生命、和許多其他正面的事物。…少有信徒領悟神救恩的目的,不光是潔淨我們的罪、拯救我們不下地獄、並救拔我們脫離悲傷。作為基督裏的信徒,我們領會神愛我們、我們是有罪的、我們離開基督的結局就是下火湖。我們也承認我們需要神的一些事物,就如平安和喜樂。然而,我們也許從來沒有領會,神的心意和祂救恩的目的,是要將包羅萬有的基督作到我們裏面,作我們的力量、亮光、引導、健康、知識、智慧和一切。神…按著祂的形像,創造我們作為器皿,以盛裝祂作我們的內容。(李常受文集一九六四年第二冊,一○一至一○二頁。)